《提魂使》 作者:易米三升 文案: 世人皆以为九天神仙才是天地主宰,殊不知阴阳轮回,宇宙最强单位非地府莫属——而提魂使,正是地府在人间最锋利的触角。提死不瞑目之魂,斩凡尘粘连之缘,隶属地府,行走人间,有血肉躯体,无生老病死,是以非人非鬼,要死不活。 内容标签:幻想小说架空古代灵异救赎惊悚灵异怪谈 提魂使 “醒了?” 任平生刚睁开眼,就听见这么一句懒洋洋的问话。还没等他回过神来,那声音接着又说了一句:“起来吧,你已经死啦。” 任平生恍尔惚兮,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把眼珠子往那声音的方向转。只见一个大姑娘蹲在旁边地上,侧脸看着挺漂亮的,下颌舒畅清晰,鼻梁俏生生立着,颇有几分英气,眼睛也又长又亮。就是姿势不太矜持,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托着下巴,手指头一下一下敲着脸,也没看他,百无聊赖的样子。 在闭上眼之前,任平生记得自己是动弹不得的——饿了几天烧了几天,又被罗小公子养的两条狼狗追着从城里跑到山上,一路上穿街过巷,不少看热闹的还起着哄,最后实在跑不动了,带着浑身血,眼睁睁看着两条恶犬龇牙扑上来。 肚肠被咬住撕扯的时候他已经感觉不到痛了,只是心里哀叹,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他拼命赖活这十几年,末了还是一身血肉喂了狗,还不如早些好死了得了。 思及此处,任平生这才反应过来,身子哪哪都不痛,手杆脚杆格外轻盈。 许是见他半天没动弹,那姑娘不耐烦了,终于把眼神转向了他:“怎的,你一个死人还赖床不成?” 任平生捏了捏拳头,这才慢吞吞坐起来,低头一看,血淋淋的腰腹尚还是湿的,但比血赤糊拉更吓人的是,那被狼狗扯得稀巴烂的衣裳下头,横七竖八地纠缠着一道道麻线,把裂开的皮肉稀里糊涂地缝在一起。 跃入任平生脑海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这针脚看着比菜场那边卖豆腐的鳏夫还要敷衍些。 “啊,这个嘛,”那位姑娘顺着任平生的眼神溜了一眼他的肚皮,颇有些不好意思,“这荒郊野岭的,没个趁手的东西,我就先随便缝了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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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她高乐乐爽朗大方,长得不赖,偏偏异性缘不佳,她猜八成是穿着打扮有些男孩子气,又太过大剌剌,幸好世上还是有男人欣赏她的美,还开口向她求婚,所以喽,刚被裁员的她当然是立刻答应结婚去,而且为了和他合开托儿所,她拿出所有积蓄并,不料却从电视新闻中意外得知男友竟是爱情的骗子!这下可好,她不仅感情受骗,还欠了一屁股债,幸好天无绝人之路,过世阿爸留下的纪念品救了她!那张让渡书上清楚写明了阿爸借钱给楚军天的父亲,因此能得到楚父名下「安国企业」百分之十的股票,他算了算後,以嘲讽的语气说这张让渡书价值四亿,啧,脾气好差,亏他长那麽好看,还是少碰为妙咦?她刚刚答应了他什麽?当他儿子的全天候保母?!要死了!好好的亿万富翁不当,当什麽保母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