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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加·帕尔默
我也说不清楚,但我就快得出结论了:海瑟·洛克利尔的发型在《胡克警官》里比在《豪门恩怨》里好看。
不过也可能我只是讨厌《豪门恩怨》里那个不得不拼命争夺所有东西的婊子,不,她甚至不像阿莱克希斯·卡林顿那样是个真正的婊子,因为她没有钱,因此只能算个小婊子。
这就是她的发型在《豪门恩怨》里怎么看都不对劲的原因。
另外,她在《胡克警官》里的扮相让我很想弄一身制服穿穿。
要么干脆去当女警察算了,因为每天绞尽脑汁穿漂亮衣服实在太他妈费钱,哪怕你都不希望显得很出众也是如此。
有时候你只想穿一件能让男人知道你有胸部的衬衫。
他还在卫生间里。
我已经叫了他……多久……五十五分钟?感觉真是奇怪。
我是说,我不知道在我卫生间里的究竟是谁。
重点在于,我越是想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越是想不明白,因此最好干脆不去想。
就像《罪与罚》里的那个男人,陀思妥耶夫斯基说他超越了他的想法——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我向上帝发誓,有时候我希望我还是那个书呆子女人,在去城里某处的公共汽车上迷了路。
但过了一定的阶段,事情就会变得像是我在刻意这么做,虽说这不算是什么问题,但我迟早会开始琢磨我到底想干什么。
我猜所有事情终究都还是需要一个目标的。
我不知道我他妈到底在说什么。
总而言之,这个男人还在我的卫生间里,就好像我们在演《闪灵》,我在外面要像杰克·尼科尔森似的劈门而入。
我一直在琢磨这么一位健壮的男士究竟会有什么健康问题,但一次都没想过他的问题显然不是生理上的。
真是有意思,我还自以为我对病痛的嗅觉很灵敏呢。
我向上帝发誓。
至少他只是把自己锁在卫生间里,没有变成挥舞利斧的杀人狂。
就此刻的场景而言,我更像故事里的利斧杀人狂。
明白我的意思吗?这实在说不通啊。
不,这么想就会再次让我陷入思考。
换个想法吧:有个男人在我的卫生间里,他必须出来。
我没法让他出来,因此只能请他的家人把他弄出来。
我集中精神思考眼前局面中的事实,因此得到了一点平静。
这么做减法就能把所有事情变成我不需要担心的某些事情,我喜欢这样。
我喜欢做减法。
简化。
剪辑。
剔除。
够了,别再打比方了,我只想让毫无必要的烂事滚出我的生活,但此刻毫无必要的烂事正把自己锁在我家卫生间里呢。
我听见两种我认识的声音。
窗户滑上去又放下来。
但窗口有防止人们爬出去的铁栏杆,再说我们在五楼,不过我猜他已经不记得了。
他想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