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成为了一个流浪儿。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自己穿进的世界是《雾都孤儿》——永远阴沉朦胧的天气、悬殊的贫富差距、林立的工厂肆无忌惮地排放着各种废弃物、混乱的帮派斗争、以及满大街的流浪儿…… 然而路旁的路灯提醒我,这决计不可能是《雾都孤儿》的世界,《雾都孤儿》的背景是第一次工业革命,但这里的路灯已经进化成为了电气能源供应的形态 而非老式的煤油灯。 但这又让我产生了另一种疑惑,作为已经成熟了的电气路灯,它们竟然没还有挂过资本家吗? 要不然,这座城市为何如此赛博朋克?穷人在犯罪巷里如豺狗般彼此撕咬苟命,富人在摩天大楼上臣服于身体的快感日渐腐坏糜烂。 这座城市到处都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场景,然而这个现象甚至都不算什么,因为随处可见的抢劫,□□,纵火,枪击火并明显更加严重……当然,若是深究下去,贫富差距才是各种乱象的根本原因。 总之,这座城市简直像是集中了人类社会所有的罪恶和黑暗面。 在我看来,这不正常极了。 当我还是幼儿时,我的父母仍健在,我曾试探着向他们问过为什么,他们的回答非常简单。 “这里是哥谭。” 我仍然记得他们回答时的神情:麻木,冷漠至极,理所当然。 即便现在他们的面容在我记忆中已经开始免得模糊不清,他们当时的表情我依然记得一清二楚,事实上,我想我恐怕一辈子我不可能忘记了。 因为太多了,我看到的,听到的次数太多了。 被各种灾难击垮的人会喃喃自语“这里是哥谭”;偷盗抢劫的人得手后会得意洋洋地嘲笑被下手的肥羊“这里是哥谭”;帮派老大拿着冲锋枪无差别扫射的时候会畅快地哈哈大笑“这里是哥谭!”…… 他们都喜欢说这句话。 我的父母在破产自杀前都对这句话恋恋不舍——他们向我抱歉,但他们说自己没办法,“因为这里是哥谭”。 这句话如同是什么言灵一样,让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但我讨厌这句话。 他们说得...
开始阅读穿梭到众多年代文书中,代替心机男完成进化,带领媳妇娃子过上好生活。注意〔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1农村供销社男vs县里媳妇2工农大学生vs农村媳妇3八零洗剪吹男VS酒吧调酒女4支书女儿VS寡妇儿子...
想她曾是叱吒一时的飞车族大姐大,如今却甘心沦为公司内小小总务科摸后,只不过摸鱼竟摸到大白鲨,想去吃个午餐却不小心搭错电梯,自投罗网的误闯上司地盘,咦?以前那个总爱黏着她的跟屁虫小弟,没想到竟是公司的代总裁!真怀念!他的「第一次」可是她教的呢!嘿,既是旧识就能更光明正大的混喽!可他似乎见不得她日子过太好,明的升她当机要祕书,暗地却是降她变小妹的端茶接电话,全然忘了他小跟班的天职是听她这大姐大的话一辈子...
上辈子,茹邈是年代团宠文里的冤种女配,是她那个被所有人狂宠的女主嫂子独有的完美血包。女主孟阮柔娇弱若莲,肤白腰软,被所有人捧如明珠,皮肤娇嫩得轻轻一碰就泛起青红,手指起了个倒刺儿会痛得泫然...
别人穿书都是又飒又美,怎么到她这里却是个恶毒女配。什么,还要演白莲花才可以生存?系统你在逗我玩?最后发现当白莲花真香,系统提示厌恶值1这个男人怎么回事,不就喊他一声宇哥哥,至于这么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