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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我很想你。
写下这些字的我,和你上一次见面不过是24小时前。
也许你会觉得,乾嘛要说「想」呢,我们之间又不是隔了很远的距离。
事实上走走就到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你形容,我只是想跟你住在一起,我想每天睁眼都能看到你在我身边。
时间怎么会过得这么快呢?我感觉那个穿着条纹衬衫戴金丝眼镜的你坐在我对面还是昨天的事。
可我们已经经歷很多了,我们同居两年,你看着我辞职换工作,我看着你一次次跳槽,我们一起逛公园,一起养花(但是养不活),一起做饭。
我们在客厅里喝酒听歌,我们在阳台上喝酒听歌,我们在阳台上拥抱接吻,我们在浴室里抚摸对方。
在客厅那个硌得要死的木制长沙发上,你说你要给我示范,然后把手伸进我衣服下摆,单手解开我的内衣扣子,我借着酒劲第一次亲吻你后背。
事实证明,人不应该在做爱前喝太多的酒——也许只是我不合适罢了——你突然翻身把我压在身下,摁着我的脖子,轻声道:「你不行。
」
那时候的耻辱感和挫败已经很模糊了,就好像我已经快忘记认识你之前的半年我都在乾嘛。
我其实当时困得要死,但还是要解释,说,我也许是太久没做过了,有点不熟。
我还想要起身,但你把我牢牢摁住:「那你就出去练练再来找我。
」你附在我耳边说的。
……
我不知道我为啥要写这个,我现在难过死了。
我不想你搬走。
我也知道我不该写出这句话,你现在要操心的够多了。
(以上两段话被涂抹掉,但仍能读出大概)
我一边为昨晚我们在一起度过而开心,一边为今晚你不会过来而心碎。
……
我提笔时,是想写一封满载爱意和幸福的情书的,你最近上班时间很长,我感觉你可以在搭地铁去公司的时候读它——反正我每次都是这样悄悄把情书塞进你背包里的——可我发现,幸福和悲伤有时候就是会缠绕在一起。
它们并没有那么容易被剥离。
但你是个很多愁善感的人,如果我也这样,我们就会变成一对垂头丧气的情侣。
我并不想要这样。
你总说你已经拿我当家人了,你从来没有对其他恋人產生过这种感觉。
这话你昨晚又说了一遍,我也许应该开心的,因为如果这也是一种告白的话,它听起来好像比什么「我会永远爱你矢志不渝」要真实得多。
好吧,我俩其实都不太会说那种什么矢志不渝的话,你只会说,要我快点发财,你这辈子就指望我了;我只会说你好香,能不能摸摸你的腿啊姐姐?
想一辈子摸你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