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三年,农历十一月初五 十一月的古城已然入冬了,北风呼号,大雪飘飞,路上的积雪不能及时地清理,兼之车走人踩,雪被踩硬实了,滑不溜秋的,走在上面一不小心就能摔一个屁股蹲。 无论大姑娘小媳妇儿,还是一米八的壮硕老小爷们,走路的时候都是标准的小碎步,另外再附加缩头缩脑,寒风凛冽刺骨,这样能够有效阻拦寒风侵入身体,以及身体本身的热量流失,可就是在古城的文化大道上,一群年轻人正在热火朝天地铲雪,这些年轻人是古城市二高的学生,他们这次拉练的任务就是把这条道上的积雪处理干净,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而这些学生娃娃有偷懒的,像给小鬼子干活一样慢吞吞的,铲了一铲子雪之后,还要有几秒钟的思考时间,想想下一铲子雪应该从哪儿铲。 当然有偷懒的,就有比较勤快的,挥舞起铁铲子来,那就一个虎虎生风,这样的人不少,而沈梦瑾就是一个。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深蓝色男式棉猴,脖子上围着一条看着就旧的围巾,握着铁铲子的手上全是冻疮,特别是那手指冻得跟萝卜一样,但就是这样也不妨碍她麻利地干活,别人铲一铲子雪,她都能铲三铲子了。 她旁边的同学董静看不过去了,劝道:“小瑾,你悠着点儿,干活不用这么实诚。” 而沈梦瑾头也不抬,边铲雪边回了句,“干快点儿,身上不冷。” 董静不由看了下她的穿着,这姑娘看着穿得厚实,但衣裳都不保暖,比如棉猴看着厚,但是穿她身上松松垮垮的不说,看着也硬板,也就是看着暖和而已,再就是她脚上的棉鞋,看着也就是旧的,手上全是冻疮却没有一双手套。 她忍不住抬头看向了不远处,戴着着雷锋帽,穿着七八成新合身的深蓝色棉猴,围着一条红色围巾,戴着一双棉手套,被几个男生围着,抢着帮她干活,而她自己则眉眼含笑地站在一旁的漂亮姑娘。 她不由撇了撇嘴,同情地看向自己的朋友,问:“小瑾,你姐姐的旧衣裳也比你身上的衣裳好,就算捡她的衣裳,你也不会受冻。” 沈梦瑾也累了,直起身子,看了眼不远处的姐姐沈梦珍,说道:“我捡她的旧衣服穿,她还怎么维持她在别人心中的善良形象...
开始阅读穿梭到众多年代文书中,代替心机男完成进化,带领媳妇娃子过上好生活。注意〔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1农村供销社男vs县里媳妇2工农大学生vs农村媳妇3八零洗剪吹男VS酒吧调酒女4支书女儿VS寡妇儿子...
想她曾是叱吒一时的飞车族大姐大,如今却甘心沦为公司内小小总务科摸后,只不过摸鱼竟摸到大白鲨,想去吃个午餐却不小心搭错电梯,自投罗网的误闯上司地盘,咦?以前那个总爱黏着她的跟屁虫小弟,没想到竟是公司的代总裁!真怀念!他的「第一次」可是她教的呢!嘿,既是旧识就能更光明正大的混喽!可他似乎见不得她日子过太好,明的升她当机要祕书,暗地却是降她变小妹的端茶接电话,全然忘了他小跟班的天职是听她这大姐大的话一辈子...
上辈子,茹邈是年代团宠文里的冤种女配,是她那个被所有人狂宠的女主嫂子独有的完美血包。女主孟阮柔娇弱若莲,肤白腰软,被所有人捧如明珠,皮肤娇嫩得轻轻一碰就泛起青红,手指起了个倒刺儿会痛得泫然...
别人穿书都是又飒又美,怎么到她这里却是个恶毒女配。什么,还要演白莲花才可以生存?系统你在逗我玩?最后发现当白莲花真香,系统提示厌恶值1这个男人怎么回事,不就喊他一声宇哥哥,至于这么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