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金黄的桂花已经开满枝头,点缀在浓绿的枝叶间,细碎且精致。八月金秋时节代理的离婚案,突然就浮现在苗郁的脑海里。 那时不热不冷,温度正好,法庭的窗户被向外推开,桂花香也优哉游哉地飘进法庭,把庭审的紧张气氛冲淡了不少。 “请大家看第五项证据。这是去年12月24日深夜十一点,发生在某酒店19楼的一起打架斗殴事件,整个视频是被酒店的监控摄像头拍下的。”苗郁坐在原告席上,双目紧盯着自己眼前的小屏幕,金灿灿的“委托代理人”的名牌放在苗郁面前。法庭上方的屏幕,正在播放两个年轻男人打架的画面。苗郁的语速不疾不徐,声音也很悦耳,并不咄咄逼人。仔细看,她唇边甚至还带着淡淡的笑意,可爱可亲。视频的进度到了第16秒,她按下暂停键,画面上打架的两人手臂交缠,满脸的狰狞凝固在一个可笑的状态。 苗郁看向被告席:“在画面左上角,从1917房间出来两个人,一男一女。男人就是本案的被告,也是我的委托人的丈夫。与他一同出房间的女人是谁,不是本案关注的重点。本项证据表明,被告在与我的委托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是过错方。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我方有权要求多分,被告方理应少分。” 此时,庭审已经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双方正在针对证据陈述各自的观点。在法官的询问下,被告律师反驳:“这项证据来源不明,不能作为合法证据出示。” 苗郁亮出公证证明,并且调出了另一份证据:“我方向法庭申请了调查令,并且在调取监控的同时做了公证。同时,请看第六项证据。在此半个小时前,被告与该名女子前后出现在酒店大堂,乘坐电梯上了19楼进入1917房间,时间相差不过两分钟。请被告律师告诉我,被告人和该女子几乎同时进入房间,又一同出来,请问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必须要在酒店开房,但又能在半个小时内聊完?” 被告是四十开外的中年男人,金链子在衣袖处若隐若现。他眼圈发青,身材发福,面对苗郁的质问,正要大声反驳,被律师拉住了。劝了两句后,被告律师才作答:“那位女士是我的委托人的秘书曾莉。当时在1917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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