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东风公社清溪大队。 临近麦收,各生产队借着月色,集中整理场院。 “娜娜,林夏不会死了吧?” 赵金秀拙着嘴说城里话,声音有些迟滞,“她要是出事,老家伙怕是要翻天啊!” 林娜娜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到底谁是你亲闺女?! 待会捉奸的人就来了,你有空担心别人,还不如快帮我找东西。 等我替林夏嫁过去,你后半辈子就指着我了!” 赵金秀脸色一喜,声音讨好,“自然你是亲生的,这就帮你找。” 最后瞥了炕上的人一眼,多少有点心疼。 林夏虽然是个傻子,长相在十里八乡都拔尖。 要不是时间不凑巧,偷着把她拐出去卖了,钱给俩儿子娶媳妇都够了! 可惜了! 母女俩照着油灯翻箱倒柜,一无所获。 忽然巷子口传来了犬吠声。 赵金秀赶紧出门。 林娜娜从里边将门锁好,按计划从后窗爬了出去。 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板将窗户钉好,在树和窗户之间放了一根粗木头,从里边根本推不开。 听屋里的两人被吵醒,这会药性上头又“打”了起来。 林娜娜得意一笑。 这一世,谁也别想跟她抢。 ——咔嚓,轰隆隆 一连串的旱天雷接连炸响。 林夏被惊醒,发现自己以极其猥琐的姿势被锁脖。 身下是一个喘着粗气的半裸型男。 宽肩窄腰,精瘦挺拔,就是瘦的有点脱像了。 汗湿的头发随意垂在额间,五官硬朗俊秀,赤红的眼睛戒备的盯着自己。 再往下看,男人那双适合打吊瓶的修长大手,死命的拽住保护贞洁的大裤衩子。 而她的手 嗐,不提也罢! 说多了犯错误。 顶着男人的控诉,林夏把手松开。 随即思考了一个哲学问题。 我是谁? 我在哪? 我要干什么? 执行卧底任务,目标触发隐藏的炸弹,她脑袋一抽扑了上去…… “轰!” 又一道响雷炸在头顶。 模糊的记忆和卡顿的剧情攻击她。 林夏懵了! 她穿越了?! 穿到一本名叫《七零:假千金福运娇宠》的年代文里,成了书里同名同姓的炮灰真千金林夏。 亦是男主早死的亡妻。 人设是个又笨又疯的癫婆,俗称傻子,具有很强的攻击性。 原书记载,十八年前,林家大儿媳妇赵金秀难产,托关系去医院剖孩子。 产房中还有一个穿军装的产妇,两人生的都是女儿。 赵金秀想让女儿过好日子,把孩子调换了。 可抱回乡下的原主越长越漂亮,根本不像林家人,十几年...
开始阅读二十一世纪的工业设计师李植穿越到明末。没有钱?搞个飞梭织布机来,立刻赚到盆满钵满。不习惯明末的差劲卫生?发明个肥皂牙膏来让明朝洗得焕然一新农民起义?乱世人命贱如狗?水泥混凝土的棱堡保护您的生命安全!...
黑暗中,她为救他,成了他的女人,他却隔天清晨匆匆离去。六年后她进入他的公司,与他擦肩而过,却互不相,但一切却悄然发生改变,他有了自己爱的人,她有了爱自己的人她带着女儿疲于奔命,他重新进入她的生活,当他决定娶她时,她却淡淡一笑,转身离开...
血,无尽的血,蔓延着。不!苏澜听见自己的尖叫声。她的面前,母亲静静地躺在了那里,再也没有了呼吸。她绝望地瘫倒在地上。一滩血液,从腿根蔓延。她的孩子她的孩子苏澜捂着肚子,猛然从这场...
叶佳禾走过最深的套路,就是纪一笹的套路。北洵城的女人还在千方百计的引起纪一笹的注意,叶佳禾已经登堂入室。纪一笹挖好一个个坑,叶佳禾就一个个跳。越是艳羡的爱情,越是悲凉的记忆。那一夜—...
虽然她有着开车也会睡着导致车祸的迷糊,但爱定她那青梅竹马的心可一点也不含糊中,不过,他可真不解风情且无视青春少女心,老当她是邻居妹妹,这可真是伤脑筋,但没关系,有父母及公婆的鼎力支持,再加上她的奋战不懈力抗群莺,虽陪他回到古代寻亲又碰上个黛玉型美女,她一现代靓女,相信真爱所向无敌他的快意岁月,在遇见她的那天起终结,他只是个小小的邻居而已,不但要邻代父母兄长职的负责照料她,还要容忍她对所有倾慕他的女人的骚扰,回到古代千里寻亲,她仍醋性不改,唉!难道她不懂人可是感情的动物吗?她为他瓶瓶罐罐的醋喝了那么多,又英勇的挺身替他挨那天外飞来的一刀,要他不深爱上她,也太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