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下班,睡觉,吃饭,一尘不变的人生,沿着圆形的轨道不断转圈,直至生命的尽头,这就是普通人的一生。 按照长辈们的话,适合的年纪就做适合的事情,到了叁十的年纪必须要结婚,结了婚必须要生子…… 自己找不到心仪的,那就回老家根据他们的眼光相亲选一个。 我很不服,为什么一定要按照设定好的轨道一直重复循环,为什么要复制他们的人生轨道。 于是,在当了叁十年他们眼中乖乖女的我,迟到的青春叛逆期,做了一个普通却又大胆的决定。 我还是结婚了。 和一个没钱没房没车的吸血鬼闪婚。 很神奇,这种生物居然真的存在。 晚上下班,我正从公交车上走下,思索着晚饭是自己煮还是点外卖时,就看见车站站着一个身影高大挺拔的男人。 白色短袖,黑色中裤,一双蓝色拖鞋,这一身衣服的价值不超过一百,但这样廉价的衣服,被男人穿在身上,却莫名的好看,带着淡淡的慵懒闲适气质。 “欢迎回来。”男人脸上没什么表情,看向我的眼中一片祥和宁静。他不需特意的用眼睛寻找,凭借着对我血液的气味就能感受到我的存在。 吸血鬼莫兰·戈特弗里德·温·奥尔德先生有一头棕色短发,虽然五官精致,轮廓也很立体,不过眼窝却不够深,眉间距也较宽,侧看很像西方人,正脸又偏东方人,总之根据我的暗中观察,这个人的长相,好像完全不存在死角,老天爷对他也太优待了吧。 这样帅气神秘的人会同意我结婚的原因,只是因为我的血不好喝,不会让他产生任何吸血的欲望。 想起那些和吸血鬼相关的艺术作品里,血液的甜美度,如同人类的外表,没有吸血鬼会拒绝鲜血甜美的人类。 但是莫兰却表示不喜欢吸人血,不想被甜美的血液诱惑。 据他说我的血液不香也不臭,大概就如同白开水的味道,不会令他产生吸血的欲望。 莫兰朝我主动伸手:“包给我吧。” 我愣了一下:“干嘛要我的包?” “帮你拿着,你太辛苦了。” 一个手提包而已,几乎就是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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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婚夫另娶旁人,心乱而不知如何自处的华清妍索性离家出走,她外出闯荡,却又险些遭恶人非礼,都是靠著才逃过一劫──他沉默寡言,只知道紧黏著她,怎么赶都赶不走,一路上护她疼她宠她,最后,竟把她一颗芳心也给拐走!眼看他因中了恶人的邪药而痛苦挣扎时,她毫不考虑地将身子给了他刑克雍原以为,她注定成为他人之妻,没想到一场变故却将两人牵扯在一起,这一生,他早已认定了她,即时她从此之后沉睡不起,他也会永远守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