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蓝色的昏暗灯光懒懒打在酒吧里,四周闹哄哄,偶尔灯光闪烁扫过卡座,照在座位中央二十出头的男人的半边脸上 轮廓分明,眼窝深,鼻子高,一张唇饱满却有些发白,显得整个人气色不太好。 舞台上的歌手唱着越之琼完全听不懂的歌,灯光暧昧,更加显得眯眼坐着的越之琼精致脆弱。 身边好友们闹哄哄谈论着林家的二货少爷最近又惹出了什么事,越之琼没兴趣听,他倒了杯酒。 骨节均匀的手指捏着方形的玻璃杯,因为用力,关节处又有些发白。 他的手很好看,因为喜欢玩纸牌,所以也很灵活。 一口酒灌下去,浑身的噪郁都消减了几分。 身边紧挨着他的好友注意到他的兴致低沉,用胳膊肘戳了戳他的半边身子,问:“又在想你那白月光?” “什么白月光,别说的这么恶心。”越之琼懒散靠在椅背上,一双长腿无处安放,只能委屈地交叠在一起。 他说话的时候两只手撑在脑后,习惯性地斜起了眼。 灯光骤然打在他的脸上,这才让人看了个真切,他眼皮上有着一颗暗红的小痣,眼睛一斜,那颗小痣也跟着飞过去。 “是,你就嘴硬吧。”好友宋明清摇摇头。 白月光这个词听起来太美好了,越之琼心里知道,他的确是很喜欢很喜欢封云尘的,说是白月光也不过分,但那是从前。 他已经决定不再喜欢喜欢封云尘了。 越之琼晃了晃腿,脑海里浮现出前几日看见的情景。 他那时候生了场病,封云尘来看他,喜欢的人来看自己,总是让人高兴的,等到要离开的时候,因为生病他没去送,只是站在阳台目送着封云尘离开。 然后就听见他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周由去问:“云尘哥,我哥哥他身体好些了吗?” “烧退了。” 周由垂了垂眼,说:“那就好,你知道的,他不太喜欢我,我也只能问你了。” 封云尘站在光下,很是自然地点头:“他就是大少爷脾气,已经被周伯伯宠坏了。” 他是背对着的,越之琼看不清他说这话时脸上是否带上了轻嘲,光是话就足够刺...
开始阅读穿梭到众多年代文书中,代替心机男完成进化,带领媳妇娃子过上好生活。注意〔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1农村供销社男vs县里媳妇2工农大学生vs农村媳妇3八零洗剪吹男VS酒吧调酒女4支书女儿VS寡妇儿子...
想她曾是叱吒一时的飞车族大姐大,如今却甘心沦为公司内小小总务科摸后,只不过摸鱼竟摸到大白鲨,想去吃个午餐却不小心搭错电梯,自投罗网的误闯上司地盘,咦?以前那个总爱黏着她的跟屁虫小弟,没想到竟是公司的代总裁!真怀念!他的「第一次」可是她教的呢!嘿,既是旧识就能更光明正大的混喽!可他似乎见不得她日子过太好,明的升她当机要祕书,暗地却是降她变小妹的端茶接电话,全然忘了他小跟班的天职是听她这大姐大的话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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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穿书都是又飒又美,怎么到她这里却是个恶毒女配。什么,还要演白莲花才可以生存?系统你在逗我玩?最后发现当白莲花真香,系统提示厌恶值1这个男人怎么回事,不就喊他一声宇哥哥,至于这么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