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有话要说:算是一个都市轻小说吧…… 1、遇见 我是在一个冬天遇到四月的。那年我刚毕业不久,在一个小城市里的杂志社工作。离家不近不远的距离,坐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就可以到。 父母一再劝我回去,他们说,一个姑娘家老在外面算怎么回事,我总是笑着敷衍说,玩够了我也就回去了。 其实事情不是这个样子的,我讨厌离亲密的人太近,那会让彼此都觉得不自在。忘记了从何时开始养成的这个习惯,或者一个人在另一个城市生活久了总有这种想法。早已适应了人和人之间的疏离,再回过头去相亲相爱,总会有着不融洽的错觉。 那天我照常下班,杂志社的事情也不是很多。大多数时间都在看稿子,有时写写专栏,主编说,你负责的情感生活总会收到很多读者的留言。 我听了就谦虚地说会更努力的,其实心里在想,念了四年的中文系,原来是与情感打对仗的,有些讽刺。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有朦胧的黑了。 在这个北方城市,冬天时天黑的总是很快。路过超市的时候,进去买了些蔬菜,一个人的生活很简单,不想做饭便可以用泡面对付。 同往常一般,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脑,这是个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连人和人之间的交流也变得信息化了。 登陆好聊天工具后,便去厨房做饭。听着一串串的消息提示音,更好地证明了自己的存在感。我知道这其中多数是我的读者,同样,多数的对白也是在说如何如何喜欢我的文字,这时我总是会回复一个害羞的笑脸,不张扬的温柔。 像例行公事一般的回复完毕之后,尚有几个正在线上的读者发过信息来交流,寥寥几句,便再相顾无言。有些事物终究是活在自己的想像中最好,比如偶像,比如爱情。 好友苏笑我:“你别说你一个写感情专栏的没谈过恋爱没人信,就算你说你失了十次恋也不会有人信。”我追问原因,她哈哈大笑着说:“谈十次恋爱能换你这么个妖精也值。”我也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好像我天生就惧怕爱情。这也许是言情小说看的太多的缘故,而这世上的七情六欲不过如此,不必切身体会便已历历在目。 ...
开始阅读22世纪,世界被一种未知生物犹蚂攻占,然而这群犹蚂却无法在低温环境下生存。残存的人类为躲避犹蚂在地球上建立了10个营地延续文明。主人公马一鸣凭借自己从小积累的战斗知识和战斗力量,一步一步揭开了自己的身世秘密以及旧世界灭亡的真相...
元祈是个直男,奈何身边的朋友个个基佬,从小到大跟他表白的也都是男性,可怜的他只能在一群基佬中夹缝生存,瑟瑟发抖。一次意外,他穿越到了全民bg的世界里,从一个帅气又多金的成年人变成了白嫩可爱的小屁孩。在穿越后的世界里,所有人都只有和异性交往的概念,历史上更是从没出现过同性相恋的记载。被基佬包围怕了的元祈欣喜若狂,想现在总不会再有同性喜欢自己了吧。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好朋友时随安可爱又可怜,元祈怀着一颗老父亲的心把人从小护到大。再后来,他才知道,原来他穿越过来的世界是一本小说。而他的好朋友时随安,就是这本书里的男主,俗称气运之子,在未来会成长为一方有权有势的大佬,并引得无数美人芳心暗许。元祈沉默了,看了眼自己身旁已经长大的青年,经过三秒钟的短暂思考,他又看开了。问题不大,虽然我很羡慕你有那么多桃花,但只要以后苟富贵勿相忘,我们还是好朋友。时随安看着眼前这个人,垂下眼眸,掩盖住了眼底的贪恋,嗯。魔蝎小说...
她是个哑女,他在她18岁是把她占有。四年夫妻生活,时间不长不短,可他从来没想过要娶她,人人都说,她配不上他。终于他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他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接通,听到哪边有五下敲击。...
机械工程自动化的博士慕少游悲催穿越了,穿越也就罢了,还是来到一个寒门书生身上。有个天仙老婆不会宠,信了臭道士的话,竟然成亲两年还是个童子身,那对不起,这我就接盘了。闹虫灾了?别闹,这可是美食好吧?这盐我吃着不舒服,我还是自己做吧,一贯钱倒手就是一百两白银,我这可是正宗雪花盐,买不起的绕道走。本想着小富即安,守着老婆生俩娃就能躺平一辈子,结果图省事却稀里糊涂越做越强,水力风车,牛车耕地,自动化生产,全都自动了,你让慕少游干什么?当然是躺着收专利费了。再这么下去,半个天下就都要姓慕了!展开收起...
她荆幼美明明占尽天时地利人和──身为冷脸男殷若昂从小到大的好麻吉,两人还是邻居,为什么人家从好友升级当女友那么容易,她的恋爱之路却那么不顺利?想当年,她鼓起勇气要告白,他却抢先介绍女朋友给她认识,这回更惨,一早要跟他表明心意,却看到他怀里抱着个叫他把拔的三岁小男孩?!唉~她真是欲哭无泪,偏又舍不得他被小孩搞到焦头烂额,而自虐的跑去帮他打理家务兼做保母,不料,朝夕相处下她竟产生自己是这幸福家庭一员的幻觉,还被他的无意识放电无意识呵护宠爱弄到理智断线,不只告白甚至强吻他这下惨了,连朋友都当不成了,瞧,男人怒到从绅士成了野兽,表情像是要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