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最好别爱我》 正文 前言 捐血真好! 去年年初,看到报纸上大肆报导血荒的消息,终于引发我一滴滴热情,准备将我体内绝对可以再生的血液,贡献一些些给需要它的陌生人们。 在十七、八岁的年纪里,我曾有贫血、低血压兼厌食症的徵兆。但这些年实在是调理得不错,肥肉直往下半身囤积,典型的健康宝宝福态逐渐展现,于是我认为在这种身体状况下,是再好不过的捐血时机了。 去年第一次捐血的结果其实是很惨烈的。实在不想说出来吓人,但忍不住想呼吁捐血者最好再三确定帮你扎针头的那名小姐是否经验老到。 我咧,第一次捐血时,捐血站的小姐将我双手打得红中带紫(听说这样可以使血管浮出来),然后拿着一根我生平仅见最粗的针头往我手臂上扎去。然梭,血水分三路流了出来,流到管子中、皮肤下层、以及体外,然后痛得我几乎没流下眼泪来抗议不人道的对待。 “哎呀!扎错血管了,不是这一条。”捐血站的小姐如是说。 然后,便换了一名老小姐俐落的拔出针头,再快且准的扎对了血管,我的疼痛终于被拯救了。 因此我必须再三声明,只要扎对了血菅,捐血根本不会痛。 最后,疲在皮肤表层下的一片血渍,在二星期内由身体自动吸收化去,结束了我生平第一次捐血的梦魇。 基本上我仍是说为捐血是好事,捐完了之后只要想到也许有人会因我那一袋血而救人一命,心情便觉愉快。所以我大力鼓吹周遭的人去捐血,并且天花乱坠的勾引其他人务必去捐血,共享愉悦的心情。 “什么叫心情会很好?我光看到那支粗大的针头就笑不出来了。”某位捐血完的朋友来电抗议我的胡言乱语,而我只能躲在一边偷笑。我忘了告知捐血最艰难的部分是克服对那根针头的恐惧,因为它真的粗得不像话。 尔后,依照我自己的身体状况设定了一年捐两次血的目标。当我把第一张捐血卡填满之后,可能会买串鞭炮来庆祝一番,毕竟那种成就感无与伦比。 今年三月是我第三次捐血;每次捐完,心...
开始阅读当年赵琨在南燕时,韩桃是南燕的七殿下,他让赵琨跪他,带了泥的靴尖踩在赵琨的手上,毫不留情。然而世人不知,这位皇子殿下也曾勾着赵琨的这只手,在翻腾的夜色里,同坠入迷梦之中。南燕亡国后,韩桃坐了一路的囚车,被狼狈地带到京城。众人都说赵琨此举是要报复,对于这位囚犯毫不客气。直到宫殿之内,凌乱长发垂下,囚衣上带着斑驳血痕,韩桃挣开束缚低下头,艰难地喘着粗气,看不见赵琨脸上缓缓敛住的笑意。谁做的?狱卒。赵琨平静地拨动手间扳指。杀。呼吸顺着脊椎一点点往下去,绵密地发着烫。他被强势地扯开衣襟,以为将受折磨,然而伤口处却传来摩挲的痒意。耳边是人低哑的嗓音。你该知道,如何讨寡人欢心。*破镜重圆,开篇重逢。标签破镜重圆甜宠竹马竹马双向奔赴情投意合双男主...
赵文华是一名驾校的老教练,可他最近发现自己的女学员们,都有些不大正常最近,赵文华发现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学员。在驾校当教练这么多年,漂亮的他见得多了,但最近很长一段时间,来练车的女性学员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