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市并不是一个多雨的城市,印象中从未有过这么大的雨。 那一点雾色冲淡了所有色彩,看得久了,就连视线也灰沉沉,几乎不见一丝放晴的迹象。雨已经落了整整叁天,片刻之前才云收雨住。 李夏怡已经在原地站了很久,穿着那一双霍珩昱送的高跟鞋。 鞋跟有厘米,正红色的鞋底,纤细银色链条圈住白皙的脚踝,说不出多么动人,这是她的入职礼物,这么昂贵的礼物只有不差钱的公子哥才会送给前女友。束之高阁两叁年,在此之前从来没有拿出来穿过。李夏怡以为这双鞋子没有重见天日的时候,就像那些已经死去的回忆就应该永远的留在那里,最好不要叫任何人察觉。 不过很明显这种鞋也穿不了第二次,小羊皮遇上大雨全毁了。 他终究一点念想也没有再留给她。 远处的教堂传来圣歌,歌声哀哀。 思绪一时飘得很远,像是回到了小时候没有做完作业就打开电视看老电影的下午,秋风卷起落叶,气氛伤情,摇曳的模糊画面配着古老歌谣,而自己始终不能入戏,内心坠坠,只觉得一切都不合时宜。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分手之后最大的交集也不过点头而过,唯有一次过界是外出应酬,恰好到了同一家酒店,临走时发现他的司机候在门外——他叫自己的司机送她。 如果说最好的前任应该像死人一样安静,那她就得像一具尸体。在那次拒绝司机的好意之后,果然他没有再来。 只是,他为什么会死呢? 多好笑,扮演尸体,明明是渺小的人更合适更擅长,他怎么把活揽过去了? 她甚至想过很久远的事情,以霍珩昱的条件很快就能找到一个更加优秀的女孩结婚,会有漂亮的孩子和幸福的家庭,而她自己结婚的时机要不早也不晚,最好就在他订婚的时候结婚。 他们这种家庭订婚的消息一定能够在媒体上看到,在筹备婚礼的百忙之中看到这则消息,至少内心不会全然被难过占据。 “李小姐,是你吗?” 这一次与上一次见面差别甚大。 李夏怡看着眼前雍容华贵的妇人,压抑的黑色从头盖到脚,厚重而精致的妆容...
开始阅读22世纪,世界被一种未知生物犹蚂攻占,然而这群犹蚂却无法在低温环境下生存。残存的人类为躲避犹蚂在地球上建立了10个营地延续文明。主人公马一鸣凭借自己从小积累的战斗知识和战斗力量,一步一步揭开了自己的身世秘密以及旧世界灭亡的真相...
元祈是个直男,奈何身边的朋友个个基佬,从小到大跟他表白的也都是男性,可怜的他只能在一群基佬中夹缝生存,瑟瑟发抖。一次意外,他穿越到了全民bg的世界里,从一个帅气又多金的成年人变成了白嫩可爱的小屁孩。在穿越后的世界里,所有人都只有和异性交往的概念,历史上更是从没出现过同性相恋的记载。被基佬包围怕了的元祈欣喜若狂,想现在总不会再有同性喜欢自己了吧。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好朋友时随安可爱又可怜,元祈怀着一颗老父亲的心把人从小护到大。再后来,他才知道,原来他穿越过来的世界是一本小说。而他的好朋友时随安,就是这本书里的男主,俗称气运之子,在未来会成长为一方有权有势的大佬,并引得无数美人芳心暗许。元祈沉默了,看了眼自己身旁已经长大的青年,经过三秒钟的短暂思考,他又看开了。问题不大,虽然我很羡慕你有那么多桃花,但只要以后苟富贵勿相忘,我们还是好朋友。时随安看着眼前这个人,垂下眼眸,掩盖住了眼底的贪恋,嗯。魔蝎小说...
她是个哑女,他在她18岁是把她占有。四年夫妻生活,时间不长不短,可他从来没想过要娶她,人人都说,她配不上他。终于他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他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接通,听到哪边有五下敲击。...
机械工程自动化的博士慕少游悲催穿越了,穿越也就罢了,还是来到一个寒门书生身上。有个天仙老婆不会宠,信了臭道士的话,竟然成亲两年还是个童子身,那对不起,这我就接盘了。闹虫灾了?别闹,这可是美食好吧?这盐我吃着不舒服,我还是自己做吧,一贯钱倒手就是一百两白银,我这可是正宗雪花盐,买不起的绕道走。本想着小富即安,守着老婆生俩娃就能躺平一辈子,结果图省事却稀里糊涂越做越强,水力风车,牛车耕地,自动化生产,全都自动了,你让慕少游干什么?当然是躺着收专利费了。再这么下去,半个天下就都要姓慕了!展开收起...
她荆幼美明明占尽天时地利人和──身为冷脸男殷若昂从小到大的好麻吉,两人还是邻居,为什么人家从好友升级当女友那么容易,她的恋爱之路却那么不顺利?想当年,她鼓起勇气要告白,他却抢先介绍女朋友给她认识,这回更惨,一早要跟他表明心意,却看到他怀里抱着个叫他把拔的三岁小男孩?!唉~她真是欲哭无泪,偏又舍不得他被小孩搞到焦头烂额,而自虐的跑去帮他打理家务兼做保母,不料,朝夕相处下她竟产生自己是这幸福家庭一员的幻觉,还被他的无意识放电无意识呵护宠爱弄到理智断线,不只告白甚至强吻他这下惨了,连朋友都当不成了,瞧,男人怒到从绅士成了野兽,表情像是要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