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玥睁开眼睛时,正跨坐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男人躺在床上,衣襟大敞,麦色的肌肤苍白瘦削,毫无质感可言,她的一只手正放在男人胸膛上,另一只手放在对方小腹部,似乎正将要伸进对方的………… 她什么时候这么饥不择食了? 不是,她床上怎么会有男人? 简玥愣愣抬起头,一张轮廓分明的脸映入瞳孔。 男人眉眼深邃,瘦的有些脱了像,一双眼睛微微闭着,面色白的毫无生气,神情也非常安详,不像是中了药的人,倒像是…………个死人! 简玥触电般从床上跳起来,慌乱中还踩了男人肚子一脚。 “尖尸”两个字加粗放大,砸在简玥脑袋上,震的她五官都裂了! 脑海里突然出现一本书,书页翻得极快,哗啦啦几下翻完了。 简玥呆愣地看着脑海里的剧情。 她,穿书了? 眼前大床上躺着的那个死…………不,植物人,就是这本书的男主——宋思丞,而自己,是这本小说里的终极大反派——男主的现任老婆“简玥”。 原书中,男主宋思丞是书中商业帝国宋氏集团的掌权人,两年多前因为一场车祸,意外成了植物人。 原主“简玥”是个五六线小明星,三年前在一次酒会上,远远看了宋思丞一眼,就被对方久居上位的内敛气质以及俊美无俦的容颜给深深吸引了,可惜两人地位悬殊,连个接触的机会都没有。 为此,“简玥”不惜买通狗仔,蹲守宋思丞下榻的酒店,炒作她和宋思丞的绯闻,以求引起宋思丞的关注。 直到两年前,宋思丞突然车祸昏迷,宋家两年来找遍中外名医,也没能让宋思丞醒来。 这时“简玥”主动找到宋家,说自己可以给宋思丞“冲喜”,还拿出找大师给自己和宋思丞合的八字。 宋家老爷子也是走投无路了,就想着死马当个活马医,考虑了两天就答应了。 一个月前,原主拖了个行李箱住进了宋家大宅,成了一个植物人的妻子。 “冲喜”就要办喜事,但这毕竟不好听,宋家也没有对外公开,只挑了个好日子,在家里小小的举办了一场中式婚礼,现在房间里...
开始阅读穿梭到众多年代文书中,代替心机男完成进化,带领媳妇娃子过上好生活。注意〔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1农村供销社男vs县里媳妇2工农大学生vs农村媳妇3八零洗剪吹男VS酒吧调酒女4支书女儿VS寡妇儿子...
想她曾是叱吒一时的飞车族大姐大,如今却甘心沦为公司内小小总务科摸后,只不过摸鱼竟摸到大白鲨,想去吃个午餐却不小心搭错电梯,自投罗网的误闯上司地盘,咦?以前那个总爱黏着她的跟屁虫小弟,没想到竟是公司的代总裁!真怀念!他的「第一次」可是她教的呢!嘿,既是旧识就能更光明正大的混喽!可他似乎见不得她日子过太好,明的升她当机要祕书,暗地却是降她变小妹的端茶接电话,全然忘了他小跟班的天职是听她这大姐大的话一辈子...
上辈子,茹邈是年代团宠文里的冤种女配,是她那个被所有人狂宠的女主嫂子独有的完美血包。女主孟阮柔娇弱若莲,肤白腰软,被所有人捧如明珠,皮肤娇嫩得轻轻一碰就泛起青红,手指起了个倒刺儿会痛得泫然...
别人穿书都是又飒又美,怎么到她这里却是个恶毒女配。什么,还要演白莲花才可以生存?系统你在逗我玩?最后发现当白莲花真香,系统提示厌恶值1这个男人怎么回事,不就喊他一声宇哥哥,至于这么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