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与几个兄弟一起来到了一家名叫“暗夜暧昧”的酒吧。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古韵。她21岁,我42岁,恰逢我婚姻进入了两看相厌的阶段。 那天,暮色暗沉,整个城市都被灯红酒绿渲染地更加喧闹和浮华。刚刚酒足饭饱的我又被兄弟们簇拥着走进了另一个喧嚣的场所。 狂欢的人群吵吵闹闹,男男女女在舞池不停地扭动着腰肢,亢奋的音乐声伴随着天花板上五颜六色的彩灯,让人有一瞬间的恍惚。 突然,隔壁桌传来“啪”的一声,邻座的男人甩出一沓钞票,拉扯着一个女孩要求陪他喝酒。 我抽着烟,见怪不怪地望着那闹剧。这时,女孩猛地推开身旁的男人,向我跑了过来。她搂住我的脖子,在我的耳边小声说道:“帮帮我。” 这么多年,走南闯北,我什么场面没见过。拉住女孩在身边,朝对面的男人蹙眉道:“老子的女人,你们也敢碰!不想活了吗?” 身旁的几个弟兄看我发话,立马站了起来。对面的男人见状,也识相地默默坐了回去。 “这种地方,你这种女孩子少来。” “那你认为什么样的女孩子应该来呢?” 我本是好心提醒,没想到女孩坐直了身子,眼神坚定地望着我。 她清丽的面庞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人畜无害。穿着一袭淡蓝色的针织裙,娇小却凹凸有致,高高的马尾很自然地垂在脑后,再无多余的装饰。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装扮,很是让人赏心悦目。 我抬眼望着她,告诫道:“这地方太乱了,什么人都有,女孩子还是不要来。” 她冲我笑了笑,起身离去,一眨眼,人又立在了我面前。 “我记下你电话吧,改天请你吃饭。谢谢你今天帮我。” 鬼使神差,我竟真给了她我的电话。 第二日下午,我接到了一通陌生来电。 “是我,我是古韵,昨晚在酒吧我们见过了的。” 我揉了揉太阳穴,有些惊讶。她约我晚上9点去昨晚那家酒吧,不等我应答,便挂断了。 这哪是吃饭的地方呀?!我带着狐疑,准时到了“暗夜暧昧”,没想到古韵早已等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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