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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随风回到住处的时候,发现家里亮着灯。
他在门口站了片刻,猜测应该是江莹回来了。
以前他们还在外地的时候,江莹每到这个时候也会离开几天。
以前他不知道,现在想来,她应该是来A市看望秦默寻了。
房间里的灯光很暗,江莹正坐在床边等着他。
这是他重生之后,江莹第一次回来,却是他第二次见到她。
第一次见她,是在他重生后的第三天,北郊最豪华的别墅区外。
那天下着细雨,天色很暗,也很冷。
他站在别墅区外阴暗的角落里等了很久,才看到她开着豪车,穿着某高奢品牌今年最新款的大衣,珠玉绕身得从外面回来。
那样的富丽堂皇,和现在质朴寒酸的模样完全不同。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江莹问。
地下室里很冷,但比室外强得多。
江随风将棉服脱了,转身去衣柜里抱了另一床棉被,熟练地将折叠沙发打开,铺在上面。
然后才轻声回道:“我去酒吧打工了。”
“什么?”
江莹的眉心蹙起来:“那早餐摊子呢?”
江随风自幼便跟江莹辗转多地,而早餐摊子是他们暂居H市时开始经营的,那时候他读初三。
只是,第一次接手早餐摊子并没多久,江莹的“老主顾”
便打电话来要她过去帮忙。
租金交了就不可能收回来,江莹觉得可惜,江随风便主动将摊子接了过来。
自那以后,便没断过。
也是从那时候起,他便开启了晚睡早起,一边读书一边维持早餐摊子的生活。
早餐摊子是和别人合拼的,其实赚不了太多钱,但他还是一点点存起来,定期转给江莹。
他们过的很不容易,钱就算多一分也是好的。
只是,经营早餐摊子就必然会对学业造成影响,因为收摊时间早已过了早课时间。
所以,他每次都只能一路小跑着赶去上学,根本没时间再去换洗。
H市的那段岁月里,他身上总是伴着油烟味儿。
他的生命也因此总是难以避免地伴随着各种嘲笑与意味不明的眼神。
甚至,还有人拿金钱诱惑过他。
更有些同校的同学,会特别恶意地光顾他的早餐摊子。
在他面前,好像每个人都可以找到优越感,都可以高高在上。
那时候,他以为江莹把早餐摊子租在离学校很近的地方,是因为心疼他,是为了让他上下学不致于太辛苦。
可到后来,他被逼回秦家之后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他会错了意。
也是从那时候起,小时候的许多事情也开始变得有迹可循了起来。
比如,每当他们搬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是很快就有小朋友笑着骂他的妈妈,说她克夫,说她狐狸精,说她没人要……
那时候,小小的江随风总会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护在自己的母亲身前。
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在冲突面前拳头最有说服力。
所以那时候的他,十天里总有七八天会是遍体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