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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承耀从贵州回来时,比原定的时间早了三天。
作为编剧,他和作家的采风完全不同。
作家们往往要在一个地方住上三年五载,等到自己的骨血都浸透了当地的味道,才能写出一部惊天动地的作品来。
但苏承耀是个编剧,他没有靠灵感吃饭的权利。
对他来说,写作和程序员写代码、会计做报表、广告人写文案,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只是一份需要不停产出的工作而已。
因此,他的采风并非感性的沉浸式体验,更像是一个理性的考察。
而设身处地的了解也给他带来了一些灵感,他这一路上打字的手就没有停过,候机时在写,飞机上在写,就连打车回家的路上都在写。
出租车停在小区门口时,苏承耀正写到一段高潮情节的对白。
为了不打断思路,他拖着箱子往家里一路狂奔。
以至于在路上听见人和他打招呼,他都只是胡乱挥了个手,根本没注意对方是谁。
几步之隔,边锡的手停在了空中,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他身边是朋友安子明。
看到这一幕,安子明先是好奇,然后又瞪大了眼睛。
“这个!
这个就是你说的那个!”
“什么这个那个,哪个?”
边锡语气不善。
安子明搭着边锡的肩膀。
挤眉弄眼笑着说:“兄弟,跟我还装什么啊,这不就是你上次打听那个邻居嘛!”
“什么邻居,不是。”
边锡还在嘴硬。
但安子明却自己脑补出了一出大戏:“你当时突然提到这个人,我就觉得奇怪,我还想呢,得什么样的人能被你记住。
现在一见……啧啧啧,果然……”
“果然什么?”
边锡问。
“果然挺妖的,”
安子明摇了摇头,“但你最好还是离他远点。”
“瞎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