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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思齊想破腦袋得出了一個結論。
宋知宇選她,是因為她是他的舔狗,而且堅持不懈地舔了好多年。
從十七歲第一次見到宋知宇,傅思齊就惦記上了他。
雖然他倆都是北京的,但他們不在一個學校,夏令營之後聯繫就少了。
而且,他倆一個在西城,一個在海淀,平時連出去玩都碰不上,因為大概率去的不是一個商場。
可是,傅思齊是個特別有毅力的人,她想做的事從來都能幹成。
她硬生生的託了好幾個人,打聽到了宋知宇上的輔導班。
之後,每周二四六,她都會風雨無阻地坐大半個鐘頭的地鐵去黃莊補課。
當時,老傅以為她是好好學習,還專門下課去接她。
可是傅思齊根本不想老傅來接,因為這樣會耽誤了她在宋知宇面前刷臉。
傅思齊刷臉刷得多了,就和宋知宇熟了起來。
宋知宇想考b大,傅思齊就為了他考上了b大。
可她沒想到,宋知宇高考沒發揮好,一聲不響地去了加拿大留學。
於是,她也開始和老傅尋死覓活,在大一結束的時候,硬生生的從b大轉學去了多倫多。
可能是她精誠所至,大三的時候,宋知宇居然真的成了她的男朋友。
那會兒,傅思齊的閨蜜潘曉笛總說,雖然有不少女生喜歡宋知宇,但別人都是追求,只有她是舔狗。
傅思齊當時不以為恥,反而樂呵呵地和潘曉笛說:「舔狗怎麼了?舔狗,舔狗,舔到最後,應有盡有。
」
其實,他們正式在一起,滿打滿算也只有三年。
但在傅思齊看來,她十七到二十四歲的青春里,主角只有宋知宇一個人,連她自己最多也只能算個「特別出演」。
他們分手後,傅思齊無聊時偶爾會想,她會不會再遇見宋知宇呢?再遇見的話,又會是怎麼樣的情形呢?
主動邀約?大概不可能。
她和宋知宇分手分得突然又決絕。
尤其是宋知宇後來回國了,她也去了美國,兩人之間更是一丁點聯繫方式都沒留下。
共同好友?可是他們之間的共友本來就不多,分手以後便更少了,只有一個方遠山。
她也想過,或許他們會在方遠山的婚禮上再見面。
但她立刻又覺得不切實際。
方遠山是宋知宇的鐵磁,他一直對於她一聲不吭地離開宋知宇耿耿於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