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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花翠上辈子能这么安心地做混吃等死的富二代,还要多亏她那一辈子雷厉风行的强人奶奶,据说她奶奶当年可是轰动全国的企业家,可惜应了一条铁律,富不过三代。
作为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孩子,花翠成功染上一切纨绔富二代该有的臭毛病,十五岁之前,她爸妈对她溺爱得要命,总觉得孩子还小,孩子还小嘛。
十五岁之后,花翠爸妈意外双双离世,花翠被接到奶奶家,可也不知道怎么的,或许是儿子儿媳双双离世给她造成的打击太大,老太太突然顿悟了。
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人活着就应该及时行乐!
花奶奶对花翠别无要求,儿孙自有儿孙福,一切只求她开心快乐,花家只有她一个孩子,就算她想当一辈子米虫她也养得起。
有花奶奶在背后撑腰,花翠更加无法无天,她活了二十多年,唯一得心应手的技能恐怕就是靠撒娇讨她奶奶欢心。
剩下的臭毛病,全都不说也罢。
第2章
天色微微发暗,远远地,知青们干完活后成群结队地走回来。
这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花翠闲得发慌晒了一下午太阳,即使什么正事都没干,中午吃的红薯也早被消化完,她现在肚子饿得咕咕直叫。
见到其他人回来,她殷勤地上前迎接:“你回来了呀。”
今天轮到孙文娟做饭,她还有些没反应过来,讷讷地看着窜到她跟前、喜笑颜开的人。
虽说她和花翠关系始终不冷不淡,乍一下吃不消她现在的热情,可伸手不打笑脸人,“呃……嗯,花、花同志,你身体好些了吗?”
乡下没什么娱乐活动,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聊八卦,所以村里一有个什么事就会变成大家饭后闲谈,例如花翠上午在田里晕倒,这时候已经传到每个人嘴里耳中。
“我?我没事,我好着呢,只是有点饿了。”
“这样啊,那我马上去做饭。”
孙文娟点头,想了想又解释道,“我们都以为你中午不会回来吃饭,所以才没留你的饭,真对不住,花同志。”
“没关系,我晚上多吃一点。”
“啊……好、好的。”
和原主不同,孙文娟是公认的厨艺最好的知青。
五分钟后。
“花、花同志,您别急,饭马上就做好了。”
或许是背后的视线太过灼热,孙文娟结巴出声,她尴尬不自然的同时又觉得这样的花同志还有点可爱。
看来是真饿了……
“好叭。”
花翠艰难地移开目光。
然而到底让她失望了,晚饭很简单也很粗糙,几小把黄米,红薯切块扔进去煮成一锅黏糊糊的粥,再配点腌制的白菜。
或许只是其貌不扬,味道还不错。
花翠这样安慰自己,孙文娟做好饭就去喊其余知青过来吃饭,她抢先给自己盛了一大碗饭。
八个知青围坐成一圈,都有些沉默地吃着碗里的红薯饭。
米饭除了黏糊便没什么味道,吃在嘴里像是在嚼橡皮泥,腌白菜和花翠曾经吃过的“辣白菜”
也完全不能比,咸得发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