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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是个漂亮男孩,这让他很是能够得到别人的喜欢,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女孩子们当然也会喜欢漂亮男孩,为此有时候可以容忍他的一些轻浮的举止。
维塔丽严重怀疑,阿瑟到底有没有恋爱过。
喜欢或是爱上什么美丽的少女,这很正常,但他对爱情更多的只是从书本上得到的概念。
他还年轻呐!
还不到考虑什么爱情的时候。
不过,魏尔伦……阿瑟居然还挺欣赏保罗·魏尔伦的,当然,目前仅限于欣赏魏尔伦的诗歌。
维塔丽左思右想,都没明白为什么阿瑟·兰波会在不远的将来跟魏尔伦发展什么不可描述的肉-体关系,阿瑟是个纤弱美少年,而魏尔伦只比他大10岁,却已经未老先秃——
从颜值方面比较,她十分嫌弃魏尔伦。
巴黎的文艺男青年似乎并不在意未老先秃,重要的是才华。
难道对才华的倾慕可以变成对该人的倾慕?好像也是正常的,只是,阿瑟会是同性恋?作为妹妹,维塔丽根本没有看出他有什么明显的性倾向。
男孩子么,讨论漂亮女孩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具体到某个女孩身上,都不能算是有“性意识”
,更勿论“性倾向”
。
这是一个谜。
儿子又跑路了是很让人恼怒,但生活还得继续。
兰波太太下午起床了,继续忙碌家务,教导女儿们。
她不提阿瑟,维塔丽也不会主动提起哥哥。
阿瑟按照他之前承诺的,到了巴黎就给维塔丽写信,信在第三天上午送到了兰波家。
信写的不长,简短说了一下他到了巴黎,住在旅馆里,但谨慎的没有写旅馆的名字;说他准备明天(也就是已经过去的昨天)要去找一些诗人,还想去报社看看。
兰波太太严肃的问:“他说了些什么?”
“他……要去见一些有名的诗人,还希望能在报社找到工作。”
维塔丽认为这些都可以让妈妈知道。
“找工作?”
兰波太太有些惊讶,“他想找工作?”
“嗯。
我对他说,只要人家愿意要他,就是做收发信件的打杂也可以。
不过,他把自己看的很高,不会愿意做办公室打杂。”
“那他想做什么?”
“撰稿人。”
“他行吗?我是说,撰稿人。”
兰波太太费力的说着这个新名词。
“他写的很好,但他太年轻了,报社的人也许会瞧不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