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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歌是典型的农家男子,干活的好手,力气劲可大。
他身材高挑,皮肤是小麦色,上挑的丹凤眼极具气势,这是一个相貌姣好的泼辣男子。
原身记忆里两兄妹吵吵闹闹,跟仇人似的,互相看不上眼。
原身不服管教,李云歌就直接上手,他力气大,原身瘦弱不堪,常常被拧的要死要活,认错认得一个顺溜,可惜死不悔改。
南息摆摆手,急忙解释道,“哥,哥,怪我,昨晚我去朋友家睡了,鞋子一早掉沟里了,咱赶紧回家,别让阿爹等久了……”
提到阿爹,李云歌的注意力一下子被转移了,眉目间染上了几缕忧色,刚刚的气焰一下子烟消云散。
也就没有追究南息话里的漏洞,原身哪里有什么朋友,靠那些个狐朋狗友估计只能睡大街了。
李家原本也是殷实人家,然自李母几年前进山把人给摔没了,李家的日子一日不如一日,李父郁结在心,卧床不起。
原身不学无术,挑不起家庭的担子,就全压在李云歌一人头上,硬生生把他拖成大龄剩男,二十岁的年纪还嫁不出去。
李父的病离不得药,今天是月末,李云歌特地去医馆拿了药。
为了维持生计,李云歌在镇上摆了个摊子,专卖男儿家饰物,包括头花绣帕抹额等玩意儿。
时下男子的妆容并不夸张,发间戴簪子,头花,系发带都与自身相得益彰。
百花镇并不是一个贫穷的地方,相反,它很繁荣。
百花镇的花与酒都很出名,吸引了不少游山玩水的富贵闲人,更何况皇家认可的第一寺庙万福寺就在这边的山上。
因此,李云歌的摊子生意还不错,勉强能家里维持一大笔开销。
南息悲哀地意识到,穷的不是这里,而是她家。
李云歌带着南息到街口搭驴车回村。
此时大清早的车上没啥人,赶车的大娘熟捻地同李云歌招呼道,“李小子,又给你爹拿药呢?赶紧上车,大娘捎你回去。”
这大娘是同村的婶子,南息有了原主记忆并不觉得多陌生,正欲开口打个招呼,李云歌爽朗地笑道,“大娘今儿个又要麻烦您了。”
“哈哈,不麻烦……”
两人闲话家常,硬生生把南息给忽视了。
南息:……
原本还纠结会不会遭受白眼啥的,这下好了,人家连一个眼光都没给你。
若是原身,此刻心底怕是恼火极了。
怎么说也是村里狗憎猫嫌、游手好闲的痞子,就这样被无视了,她还要不要面子啊?原身是李家养女,除了李母一家子对她上心,村里的堂叔堂婶们对她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
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再加上原主心思敏感狭隘,别人对她无视一分,她便在心底恨上一分。
此刻,若是原身还在,大概又在心底暗暗给赶车大娘记上一笔,改日带着她的狐朋狗友给报复回来。
南息心底叹息,原主从小在异样目光下长大,一是因为李家村没有□□的风俗,若不是原身流落此地时李父一心求女,执意留下她,原身早就不知去处。
二是因为原身姓南。
姓南原本没什么不妥,坏就坏在邻国以南为国姓。
如今天下三分,分别为玉水国、慕南国、巫国,南息所在的便是玉水国,几十年前才堪堪战乱初平,这些村民多多少少有着家国情怀,因此更是处处排挤原身,说来可笑,原身五岁流落至此,愣是没交上一个真心待她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