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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朝生,是个活了六百多年的僵尸。”
太阳悬在东边山头,金光灿灿,亮得人睁不开眼。
已记不清这是我见过的第几个日出。
初阳是美好的象征,代表着新生,代表着开始,代表着希望。
可对我而言,它像走不到尽头的隧道。
看看时间,八点,该洗漱了,九点还得上班。
收拾好郁闷的心情,我慵懒地走进了洗漱间。
僵尸也要上班?对,为了融入人类社会,为了生活,僵尸也得上班。
因为电影小说的缘故,人们认知里的僵尸,往往是恶心,丑陋,见不得光,只敢在夜间出没,行动起来蹦蹦跳跳的邪物。
其实不然,僵尸和人差不多,可以走,可以跑,可以蹦,可以跳,不怕阳光,也不怕大蒜和糯米。
我们拥有人一样的外形,与人站在一起没有差别;也拥有人一样的情感,高兴时会笑,伤心难过时会哭泣流泪。
八点十分,该吃早餐了,昨晚熬了些猪血粥,可以将就着吃。
僵尸吃什么?这点和电影里一样,以血为食。
当然,其他食物也能吃,但只有血能给我们提供营养,各种动物的血都可以。
不过,人血是最可口,最滋养的。
别误会,我没害过人,也没喝过活人血,我勉强算个好僵尸吧!
这些年来,一直以动物血和医院过期血包为食。
吃完早餐八点半,该出门上班了。
我在什么地方上班?书店。
我自己开的一家小书店。
鄙人不才,是明朝宣德二年的举人,自小喜好书文,这个喜好一直伴随至今,其他工作我也不会,便在清元这个小县城,开了家不到100平米的小书店。
“小林上班去了?”
一出门便碰见了邻居刘婶。
她一如既往的热情,打招呼时脸上的皱纹都刻着亲切友善。
刘婶是这个小区的老街坊,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和蔼可亲性子好,是街坊邻里眼中的老好人。
她是我在这里唯一较为相熟的人。
“早啊刘婶!”
我微微一笑,礼貌回应。
“小林,听说你过几天要搬家了,真的假的?”
刘婶突然关心地问。
我微笑道:“是的,下周一就搬。
我正打算这两天给您说呢。”
“住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搬走啊?”
刘婶很不理解,眼里带着惋惜。
我撒谎道:“有个亲戚在外地给我介绍了份工作。
这些年在这边无依无靠的,过去也好有个照应。”
说实在的,我并不想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