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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到了周六,白驹早早地就醒了,轻手轻脚地半坐起身,靠在床头,一手安抚地拍了拍肖尧的肩背,一手在枕头底下摸出一个小东西,正是昨晚上随手做的那个迷你白驹。
没了白老狗的意识操控,小东西蜷着身子侧躺在他手心,毛绒绒的皮草随着呼吸起伏,瞧上去像是睡着了一样。
捏着小人翻来覆去查看一番,白老狗承认,但凡毛绒绒的生物,多是小只的崽崽比较可爱。
而且带毛的比不带毛的更容易惹人喜欢。
白老狗垂眸看了一眼肖尧的发心,又在心里暗暗补充;人类例外。
正如他之前跟肖尧提到的一样,人类的身体构造其实是最适合修行、也最容易通灵的,因此人类是所有妖物都向往的存在。
于是许多跨种族无法统一审美的妖物在看到人类的时候,审美能力却又出奇的回来了,尽管个人审美存在差异,但至少都能辨识美丑。
柔软的皮肤也可爱。
白老狗琢磨着,心思跑到小男朋友身上就收不回来;人类的皮肤比他们兽类的要娇嫩很多,柔软细腻,很容易破,稍一不小心就能划开一道口子,不像他自己,拿刀片按在皮肤上摩擦都顶多留下几道白痕。
偏偏就是像这样的躯体,却能储藏这天地之间最强大的力量。
白驹想了想,把手里的小人塞回枕头底下,抬起自己的手臂,试着让自己变得毛绒绒——他记得他家尧尧很喜欢萨摩那一身蓬松的白毛。
修长的五指变成了自己瘦长的爪子,覆着一层白色的软毛,却并不显得有多可爱;利刃一样的爪尖乖巧地并拢,就算是轻轻踩在地板上,都能一不小心划出一地的碎木头。
满爪子都写着危险。
白老狗郁闷了,不就是不一个犬种吗,明明都是白毛,他怎么就跟萨摩差那么多呢。
难怪萨摩比他这个野狗子要受欢迎。
赌气似的鼓了鼓脸颊,白老狗莫名跟萨摩形态的自己争起了宠,还跟枕头底下的小人争起了宠,势必要找出自己比这俩东西更可爱的地方。
爪子?不可爱;牙齿?不可爱。
劲瘦修长的身子,没有圆滚滚毛绒绒的可爱。
唯一占优的好像是那身比萨摩要柔顺漂亮的长毛,但他也不能只长毛啊,那不成拖把了吗。
白老狗窸窸窣窣地,一会儿动动手指,一会儿摸摸肚子,就差没把自己的脚丫子从被窝里抽出来数脚趾。
早晨睡得比较浅的肖尧:“……”
这老狗究竟在作甚。
白驹入神得厉害,直到臂弯里揽着的小男朋友嘟哝着往他身上贴了贴。
白驹整个狗一僵:“……尧尧,醒了?”
肖尧把手臂搭在白驹腰上抱了一把,闭着眼晴,嗓音带着点点哑意:“嗯,醒了。”
白驹闷不吭声,偷偷摸摸把枕头底下的小东西塞得更严实了一点。
昨天睡得晚,这会儿才早上五点多;肖尧有些困倦,小小地打了个呵欠:“白哥,你在干嘛呢?”
白驹有些无措地动了动手指,不知道该不该说实话;向来坦荡荡的狗子想到自己纠结的都是什么鬼问题,一时间觉得有些害臊。
顿了一下,白驹又觉得自己找不出突破点的话有点挠心挠肺,于是斟酌着问道:“那个……尧尧,你觉得我和萨摩耶哪个可爱一点?”
肖尧打到一半的第二个呵欠瞬间卡顿,接着就顺着笑声跑没了气。
老狗与萨摩孰美?男朋友滤镜八百米的肖尧表示,当然老狗美啊。
白驹没等到答案,只听到了肖尧的笑声,一时间耳朵都有点烧:“尧尧,可以不回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