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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呗。”
“禺槐,你就算要拒绝我,也没必要编个这么恶俗的理由吧?”
“恶俗吗?我说的是实话,我既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说明我可能根本就不喜欢凡人吧?或许我喜欢的……是神仙?会飞、会喷火、会一个跟头,翻十万八千里的那种?那谁知道呢?”
吴钦瑞暴汗:“禺槐,不得不说,我现在才发现,你有当渣男的潜质。”
“yes!”
禺槐拍了拍吴钦瑞的肩膀,“恭喜你,答对了。”
他吴钦瑞可是个高富帅基佬中的战斗基,从来不缺各种各样的男孩子女孩子追求,就连叶心也不例外,清一色的为了他要死要活、可他偏偏看不上那些喜欢他的男孩女孩,自打遇见了禺槐这个人,他的眼里就再也容不下别的那些个莺莺燕燕。
就连吴钦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为什么,他会那么喜欢一个20岁出头、除了唱歌好听长得漂亮之外也没什么其他优势的大学生,性格还冷冰冰的,一点也不讨喜,只能说……或许得不到的才永远是最诱人的,禺槐越是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吴钦瑞的示好,吴钦瑞就越是锲而不舍的追求着他。
然而禺槐对吴钦瑞,并没有除了老板和员工以外的其他感情,禺槐其实并没有敷衍欺骗吴钦瑞,他说的事实,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样的人,他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心动的感觉,因为压根就从来没有过……
“走了,老板,明天见。”
禺槐使劲抽出被吴钦瑞攥着的手,大步往门口走去。
“我不会放弃的!”
吴钦瑞对着禺槐的背影喊道。
禺槐头都懒得回:“嘁……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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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回到家的时候,夜已经深了,家门口的街道上空无一人,静悄悄的,时不时还能听见几声发了情的流浪猫叫。
这地段过偏,优点是房屋租价便宜、人少且安静,远离市井喧扰,但环境老旧许久无人打理,陈设也年久失修,最近这道路两旁为数不多的路灯还都故障了,天一黑就伸手不见五指,禺槐经常半夜下班,走这段路通常都得打开手机调出手电筒摸着黑回家。
这夜路,要没点心理素质和胆量,还真不敢一个人走,尤其是像禺槐这种不仅一个人生活,还需要打工贴补自己的年轻大学生。
但禺槐跟那些父母健在、衣食无忧、从小娇生惯养的同龄人是不一样的,随着时间的打磨,他早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走夜路、一个人住在一座房子里、一个人洗衣做饭上学、上班,一个人过着形单影只、与世隔绝的生活。
将近凌晨一点,禺槐才卸干净在清吧上台演出时所化的舞台妆,拖着疲惫的身体洗了个澡,坐在镜子前简单的擦了些护肤品。
望着镜子中的自己,精致得宛如一幅画作的五官,每个线条都下笔如有神,不化妆的时候,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清秀少年,一上了妆竟立马摇身一变邪魅了起来,若是性格再张扬些,说是风骚都不为过,怪不得叶心会这么眼红一个小自己两三岁的男孩,就凭禺槐这姿色,拉进娱乐圈稍微包装包装,绝对不亚于那些靠整容成功上位的流量小生。
确实,有的时候太冷淡了,会显得呆板……
禺槐这样想着,不由得对着镜子挑了挑眉,尝试着练习各种各样可以获得大众喜爱的表情,用吴钦瑞那个基佬马屁男的话来说,像禺槐这样的小可爱,随随便便这么一笑,就能俘获那些男男女女的欢心。
好像所有人都只觉得禺槐长得漂亮、唱歌动听,单看外在,是个非常完美的男孩,可却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真真正正的走进过他的内心深处,问一问他最期盼、最想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从记事起,禺槐就在院生活,他没有父母、没有亲戚家人,小时候的禺槐瘦弱不堪,孤儿院也不是什么高档的孤儿院,里边的阿姨们也都是以貌取人、见钱眼开、看菜下饭的利己主义,对于禺槐这种不爱说话不会来事儿的小孩,撑死了只管一日三餐,少了不添、多了就强迫他吃下去,甚至还会要求他们吃下孤儿院工作人员们吃剩的残羹冷炙,并严厉呵斥着他们不许浪费,爱吃的吃、不爱吃的,也必须吃个精光。
那时候,小小的禺槐,总是会被其他的大孩子们欺负,他们抢走了禺槐午餐里最大的鸡腿,还把自己不爱吃的饭菜全都倒进禺槐的盘子里,逼迫禺槐替他们吃光,好逃避阿姨的责骂。
因此,禺槐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了好不好吃不重要,能填饱肚子才是王道的硬道理。
为了不饿死,禺槐宁愿吃下自己最不喜欢的茄子和黄瓜,甚至一些别人咬过的馒头,奇怪的是,日子虽然过得看似凄惨,但仔细想想,禺槐倒是从来没挨饿受冻过,同样是剩菜剩饭,别的小孩吃得龇牙咧嘴,可禺槐却吃得津津有味;冬天屋子里的暖气坏了,别的小孩冻得瑟瑟发抖,可唯独禺槐睡得四平八稳,一点都不觉得冷。
他觉得,或许自己是天生的体质与忍耐力异于常人……
禺槐的名字也很奇怪,据说是在他才刚出生不久,还是个婴儿之身就被家人给抛弃了,被一个不知名人士送到孤儿院的时候,身上除了襁褓之外,只剩下脖子上挂了一条贝壳形状的项链,项链上镶嵌着的是一只银质的名牌,名牌上篆刻着两个清秀的字眼——禺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