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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黑市一条街,苏玉兰又回到了供销社买肉吃,吃惯了有荤有素的食物,突然间天天啃馒头吃面条也不是那么的习惯。
因为苏玉兰来得晚,鸡鸭肉已经卖光了,而猪肉也卖得七七八八了,虽然没有了最受欢迎的肉肉,不过还有一些不怎么受欢迎的猪下水和猪脊骨。
这个年代的人觉得猪下水腥臭,而且榨不出油星子,无论怎么煮还是有股味儿,所以不怎么受欢迎。
而猪脊骨则是骨头多且重,一斤骨头里边估计才挑出一二两的肉,在这个需要勒紧裤头才能过日子的年代,基本上没几个人会买这些不划算吃不饱的骨头。
而且很多人连基本口粮都很难保障,买回去那些都是又划算又能饱肚的粮食,并不会在食物上多花心思,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才能把那些猪下水和骨头煮好吃点,更何况,绝大部分的人也舍不得买那些盐油酱醋的玩意儿,不实用。
不过基本吃遍华夏八大菜系的苏玉兰,却懂得怎么把不受欢迎的猪脊骨做好。
所以这些东西在苏玉兰的眼里,那就是宝。
苏玉兰麻利地拿了那条无人问津的猪脊骨,然后抓了块猪心一段猪粉肠,最后称了三市斤的面粉便去称重。
在供销社买完了东西之后,想到今晚要熬的脊柱骨需要调味料,她又折返去黑市买了些,毕竟这些调味料平常百姓很少人会买,自己又不是饭堂的采购员炊事员,容易引来耳目。
买完全部东西后,苏玉兰便准备回去岗坳屯,因为这个时间段是没有车辆往来,需要等一小时后才有拖拉机。
苏玉兰决定走回去,不过七八公里,在这个年代很多人为了省几毛钱,走路的也不少。
当然,有些人家也已经有了自行车。
这不,苏玉兰盯着个大热头,又渴又累的,手里的粮食还重的很,走回岗坳屯少说也要一个小时。
要是有自行车该多好。
没一会,一辆凤凰牌自行车从她身边呼啸而过,看到别人瞪几下脚踏子,已经窜出去两米远,内心也是艳羡得很。
得要更加努力了,以后她也要骑上自行车!
还能带上大宝小宝出来镇上玩,更不用提着这么重的东西走这么远。
才这么想着,苏玉兰身旁便停下了一辆自行车,还叫了她一声:“苏同志,这么巧你也要回岗坳屯了?”
苏玉兰抬眼看过去,只见自行车上坐着了两个女人,一个是陈丽娟,另一个则是隔壁村的村花李荷香。
自从上回宋元博和陈丽娟被公社抓了之后,她都没见过陈丽娟了。
屯里边流言蜚语还是有的,听闻陈丽娟还一个星期没去上工了,怕村妇的指指点点。
这个年代,女人把清白看得比命还重,陈丽娟出了这么一件事,即便解释了清楚,别人也认定他们之间有不正当的关系,自然见一次便唾骂一次。
这么一比较,作为书中的男主角的宋元博受到的影响则少多了,人家该怎么着便怎么着。
而隔壁村村花李荷香则是书中的原书女主。
李荷香还是隔壁村村长最宠爱的小女儿,因为生了4个哥哥才有她,自然就是被团宠的设定。
因为老爸是村长,李荷香还在公社干了份轻松的差事,日子过得挺轻松快活的。
李荷香和男主宋元博是一见钟情,只是现在还没这么快捅破那一扇纱窗,等到明年恢复高考,男女主都会一起参加高考,两人一同上大学,然后结婚生子,完美大结局。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嘛……
苏玉兰看了眼后座的李丽娟,淡定地应了句:“嗯,回屯上。”
陈丽娟和李荷香关系也颇好,虽然陈丽娟长得虎腰熊背的,可对村里的农活也是接受无能。
她跟李荷香好,只是想着看李荷香她爸能不能也给她搞份悠闲点的事,就不用下地刨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