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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我们讲到有人得到了张子强写给其妻子罗艳芳的遗书,并把它摘录在其写的书中,张子强的这封遗书,成了这本书最大的卖点。
我后来找到一本,它主要是写罗艳芳在张子强于广州被枪决后,因为她还有张子强犯罪所得的大量金钱,因此有黑社会的人追杀她,罗艳芳不得不带着两个儿子逃到了泰国。
作者寻踪来到了泰国,采访了罗艳芳,并且从罗艳芳处摘录了张子强的遗书。
我也很欣赏这封信的文采和对人生的感叹,但作为一个作家和记者,作为一个已经阅读了张子强案件的全部档案,观看了200多盘审讯张子强的录像带,听到太多的张子强的表白和与审讯人员的交谈,综合感觉告诉我,这绝对不是张子强写的。
不仅仅是张子强没有这样的中文表述能力,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尽管张子强很爱罗艳芳和他的儿子,但张子强的人生观和价值取向都不可能写出这样一封情意绵绵又充满人生宿命的信。
张子强是一个赌徒,是一个敢于冒险不怕输光的赌徒,如果他有遗书中那样的“觉悟”
,他还会去不停的犯罪?他的犯罪所得,早已花不完了,但,他还在继续犯罪,就是因为他好赌,最后赌上了自己的命,终于玩完,这是一个人的宿命。
就像他在赌场上的表现一样,张子强十分好赌,一上了赌场就变了一个人,可张子强在赌场上“手气”
一直不好,他在审讯中说,他在澳门赌场输了好几个亿,这有点夸张,我还是怀疑他故意在藏匿他的犯罪所得,怕执法部门追缴。
但他在赌场上一次输了2000万,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看到的。
这样的人,就是输了还想赌,一次犯罪结束了,又想着下一次犯罪,他怎么会有遗书中那样的感悟?再说,那本书你一看就更增加你的怀疑,写得像一个黑社会黑吃黑一样的惊悚故事。
为了证实我的怀疑,我到香港后,第一个想知道的,就是罗艳芳到底还在不在香港?
我从有关资料上查到,张子强在香港一共有9处住宅,基本都是高尚住宅。
这些住宅从1987年到1998年分期分批买入,大部分是1996年购入的。
请听众朋友注意这个时间点,张子强犯罪集团的两次重大绑架案,就是在这个时间内进行的。
张子强购置房产总共花去了85665万港币。
其中,1996年8月购入的位于香港金巴伦道的一套豪宅,一次就花去了4150万港币。
这套豪宅在张子强案发后,被其妻子罗艳芳于1998年8月匆匆以差不多低了一半的价格2600万港币卖出。
这些住宅只是张子强犯罪所获财富的冰山一角,他的金钱与他对金钱的态度,我将在后面一一道来。
还有重要的一点,由于张子强犯案当事人李嘉诚、郭炳湘在香港始终没有报案,所以,张子强在香港所有的资产,都没有被追究,而且最初张子强被抓时,香港警方根据广东省公安的通报,查封了张子强的一处房产,最后都全部归还给罗艳芳了。
我在香港通过采访调查了解到,虽然判决书上说张子强的家庭住址是香港南湾道10号雅景阁1楼h座,其实这只是张子强于1996年7月以忠裕实业公司的名义用1180万港币购入的一处豪宅,而张子强一家并没有住进这套豪宅。
他们平时住在香港何文田街的龙文大厦的11楼a座,从资料上查这套公寓的业主也不是张子强的名字,而是一个叫倍亮发展公司,接着我查到,这间公司的董事有罗艳芳,还有一个叫张伟民和邓细妹的,后来我终于查到张伟民和邓细妹就是张子强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