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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
刘彩衣站在连绵数十里的城墙上,城墙之外,就是持续了数年的战场,他衣襟拉开,呼啸的北风带着浓郁到化不开的血气狠狠灌进胸口,一阵冰凉刺骨。
他左手提着酒,仰起头咕咚咕咚的猛灌下去一半,脸上隐约现出几分潮红。
这种酒是当地以生长在野外的葛根所酿,性子极烈,又经过凛冽寒风和长年不化的积雪的蕴藏,将酒的烈火度又提了几分,一口下肚,有如刀子一般刮过口腔、食壁,最终进入胃里。
胃里似有一把火在烧,驱散了寒冷,刘彩衣将衣服拉得更开一些,尽情的接着寒风的洗礼。
他的视线落下城墙之下,望着一行行车队从战场上拉回阵亡将士的遗体,眼中越发的森寒,视线移动,望着刚从城墙离开,行驶在酷烈战场的那辆灰蒙蒙的马车,将要去向大秦的边界。
“真想杀了你!”
他恶狠狠的嘟哝一句,接着跳下城墙。
“刘彩衣,你现在看起来才像一个兵。”
城墙下,断了一只手的老许望见他,无数缺口的刀刃刮过城墙石头间的缝隙,发出一阵刺耳的声响,他的声音也像这声音一样,十分难听,“就是你的名字太娘们儿了些,还是早点改了好。”
这个在战场上呆了三年的老卒,断了一只手,瘸了一条腿,瞎了一只眼,连一口黄牙都被大秦的战马撞掉了一半,运气好捡回了一命,从此改名叫许一半。
有他的话来说,上了战场,一半生,一半死。
他已经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怎么都不会死。
按例,他在此次的轮换名单中,但无论是谁来以情、以理、以权势压迫,他怎么都不肯离开这里。
他很清楚,只要离开了北疆,以他的情况将再也无法回到战场,连军中都呆下不去,只能在一个无人知道的角落,孤独等死。
他本是一个混混,终日无所事事,除了好事,别的什么都不干。
他认为他现在是在做一件好事,杀秦人对大周的百姓就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他在这里找到了价值,也将永远的留在这里,无论生还是死。
刘彩衣望着他,笑道:“我的名字可比你的好太多了。
文化人取名,你这个目不识丁的莽夫又怎么会懂。”
“嘿嘿嘿!”
许一半阴森地笑道:“战场上谁管你认识多少字呢!
我只要知道那个叫秦,是我要杀的敌人就够了。”
许一半指着战场上倒下的半截旗子,上面的秦字只剩下一半。
刘彩衣道:“不够啊。”
刘彩衣指着城墙上猎猎迎风的周旗,“你还要认识这个叫周,不然你要是跑错了方向,跑到对面的大秦,不等于是白花花的美女脱光衣服上了色魔的床!”
“你这比喻倒是有
点意思。”
许一半开怀大笑,刀锋指向战场,“不过老子可从来不跑,我向来都是杀过去,再杀回来,你要是害怕,下次可以躲在我身后,老子保证护着你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