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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末,长安的春意悄然而至,在不经意间,绿意已经挂遍了枝头,寒风稍减,不少爱美的女子已经迫不及待地换上了春装。
长安最奢华的客栈叫金榜题名楼,因名字取的寓意太好,导致上京赶考的举子们削尖脑袋也要进来住一晚。
沈嘉也不能免俗,在殿试当天凭着“会元”
的名头拿到了优先居住权,要了一间上房,付了三天房费,掏空了他的钱包。
不过这家客栈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但凡能取得一甲的房客都全额退房费,如果能出个状元郎,那可是比打广告还划算的买卖。
殿试成绩三天后就出结果,沈嘉能否继续住在这里就看今天了,因为今天正好是第三天,殿试放榜的日子。
“少爷……少爷,快起来,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您得赶紧起来洗漱梳妆了!”
书童何彦用力推了推沈嘉,叫少爷起床这件事,他日复一日做了好几年,已经非常有经验了。
“别吵……这才几点,天都没亮呢,再说了,我一个大男人梳的哪门子妆?”
沈嘉把被子盖过头顶,继续蒙头大睡。
昨夜几个好友约着在状元楼喝酒,他盛情难却多喝了几杯,结果醉的不省人事,感觉这会儿脑袋跟针扎似的疼,除非天塌下来了,否则别想叫他起床。
何彦不去和他抢被子,而是把冰凉的双手从被子底端插进去,精准的握住沈嘉的双脚,然后一声震破天的尖叫声传开来。
“啊……阿彦,你怎么老是用这一招?都不腻的吗?”
沈嘉把被子掀开来,瞪着他的小书童。
这小子是他十二岁那年路边捡来的,跟了他七八年了,两人虽然名为主仆,但相处时间久了,和朋友差不多。
何彦一点不内疚地说:“要不是这季节已经没有冰块了,刚才进去的就不是我的手了。”
沈嘉把双脚蜷缩起来,相互摩擦着取暖,打了个哈欠说:“阿彦啊,你也知道我是喜欢男人的,你说你一大早就这么来撩拨我,万一哪天我忍不住把你办了怎么办?”
何彦一脸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您就得了吧,还不知道谁办谁呢!”
说的跟他不知道自家少爷是在下面的那个似的。
关于自家主子喜欢男人这件事,何彦只震惊了一个时辰,然后就很好地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主子喜欢谁,也跟他没关系。
小书童今年十五,年纪是比沈嘉小,但个头可不小,沈嘉平日带他出门时都不用额外带保镖,腰上挂一把没开刃的宝剑,比正经护卫还唬人。
沈嘉宿醉未醒,双眼迷蒙带着雾气,脸上还残留着醉酒的潮红,墨发白肤,倚靠在床头的模样甚是勾人,何彦有时候会忍不住想,他家少爷这精致的脸娇惯的性子合该找个男人来疼爱,若是娶妻,也不知哪家的千金能比他好看。
“胆子肥了你,连少爷都敢调侃了,小心少爷我扣你工钱。”
何彦不以为意地说:“您的全部家当都在我身上呢。”
沈嘉打了一半的哈欠顿时被吓飞了,他差点忘了,何彦才是他的大金主,他从家里带来的钱财早花干净了,这段时日全靠何彦外出打工养活他。
当然,沈嘉不是自己不会赚钱,只是忙着考试腾不出时间而已,而这三天的房费是他当了一块玉佩换来的钱,要不是知道自己一定能高中,他可不敢这么干。
“什么时辰了?”
“卯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