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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荀是京市人,京市其实以面食为主,昆城位于华国西南边陲,主食多是米饭。
当然这个时代还是做不到顿顿大米白饭的,玉米、土豆、红薯都是主食。
苏寒决定做一回褡裢素火烧,纤薄的面皮儿裹着放了酱豆的土豆丝,搁油锅里小火儿慢煎,煎至色泽金黄,焦香四溢。
吃的时候再配上一碗绿豆稀饭,那味道别提多美滋滋了。
绿豆昨天就已经泡好,苏寒动作很快,陆荀把水缸挑满的功夫,这边早饭也好了。
陆荀洗洗手过来吃饭,六个火烧,苏寒只吃了一个,剩下的全都进了陆荀的肚子,一碗稀饭呼啦一下就喝完了。
苏寒还在慢悠悠喝稀饭,那边他已经吃好了。
“我先走了,今天晚上回来吃晚饭。”
陆荀起身离开。
苏寒应了一声,吃过饭收拾好,换了身绿军装,准备拿着锄头去田里。
储物间多了许多大家伙,各种农具都很齐全,甚至连锯子和锤子都有,估计是陆荀昨晚拿回来的。
苏寒大喜过望,她的手工活做的还可以,有了这些工具,以后的日子不会无聊了。
带齐装备,扛着锄头去田里,只是刚走到山下,肩膀就被压的实在受不了,苏寒只好揉着肩膀拖着锄头走到了田里。
路过有人的田间还跟人打了声招呼。
走到自家田里时已经累的气呼喘喘。
就这体质别说做农活了,每天光这样一来一回就有些吃力,还要带着农具,苏寒才算真的体会到这里生活的不易。
苏寒喝口水开始锄地,锄头使起来很不便利,又重又难挥动,时间一长胳膊都打颤了,还要小心不要锄到自己的脚。
看陆荀做的轻松,自己做才知道滋味并不好受,坚持到十一点加上早上陆荀做的,整块地才锄了一半。
苏寒满头大汗,带的水已经喝完,擦擦汗准备收工。
早上吃的饭早已消化完毕,肚子饿的咕咕叫,匆匆跟几个还在忙碌的嫂子打了声招呼就回家了。
一个纤瘦的身影这时抬起头来,看着她满脸羡慕的说道:“陆营长家的长的可真好看,穿的也好看,还戴着手表呢。”
这人正是部队里秦钟生秦营长媳妇李素芬,旁边挨着的另一块田里一个身材微胖的女人撇撇嘴不屑的说:“好看有什么用,不当吃不当穿的,你看看她早上那打扮,那是干活的样儿吗?笑死人。
你可等着看好了,不出一个月就得哭着闹着要回去。”
这人是王连长的爱人孙巧凤。
“应该不会吧,陆营长对她媳妇这么好,昨天天不亮就过来帮她拔草,今天又一大早过来锄地,肯定是怕累到他媳妇。”
李素芳脸色有些担忧道。
“可不白瞎了陆营长这么好的男人嘛,好汉无好妻啊!”
“我家老秦要是能有陆营长一半好,我也就知足了。”
李素芬叹了口气。
孙巧凤可不赞同,混不吝的也不管别人爱不爱听:“你可拉倒吧,你家老秦还不好啊,听说你在娘家饿的面黄肌瘦的,一结婚就赶紧把你接来了,我看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也没有,□□刚过去,我娘家那时候也正艰难着。”
李素芳微微辩解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