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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只爪爪
随着他这句话落地,两人之间的气氛有那么一瞬间的凝滞。
——薛谨本不喜欢直白说出自己遵循的那些守则,也不喜欢在任何生物面前脱下自己订立好的“普通”
外衣。
这点和他那非工作时间绝不舍弃的圆眼镜相同。
他每次相亲时都会携带炸小黄鱼和平价的见面礼,他会为准备结婚的女孩研究护肤品,他拜访别人的父母时耐心而稳重,他就算是被某个人当成备用品舍弃也只会默默离开——
这些,在普通的人类眼中便是“憨厚老实”
。
薛谨也是这么希望……他们这样看待自己。
……但孟婉的纠缠无论是时间跨度还是麻烦程度都远超他的估算,为了尽早了结和对方的交集,也许不得不挑明一些事情。
“孟小姐,我并不喜欢你。”
薛谨说,“我对你好,只是因为我们当时在商议婚礼。”
“我知道你的父亲喜欢茶叶,你的母亲喜欢毛线,你的爷爷喜欢下棋——婚姻理应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谈婚论嫁是很理性的事情。”
他顿了顿,“了解你长辈的喜好,并与他们一起交谈、一起吃过几顿饭,我自认同样对你的长辈不错——事实上,如果你非要往那个方向遐想,我喜欢上你父母的概率都比喜欢上你的概率大。”
第一次相亲时薛谨远没有后面的熟练,他搞不清一些相亲时的潜规则,也不明白有些事情自己可以拒绝。
薛谨还不知道相亲的本质就是一个彼此衡量、把优缺点纵向对比、遇到不合心意的便直接抛弃转向下一个的商业市场。
这位佛系的老爷爷养了一盆仙人掌就一直养了一百多年,存着来到c国时栖居过的纸箱一直存到纸片腐化,起初着实不适应“合不来就放弃”
的年轻观点。
况且,那是他第一次用异性的眼光看待女孩,也许表现得太过郑重小心了——
第三次见面时孟婉掀了他的粥,但薛谨在考虑对方作为年轻女孩的意愿后,还是主动妥协,去给她买了他认为没必要的奶茶。
第四次见面时孟婉拉他去了商场逛街,因为父母的嘱咐她不得不给薛谨挑了几件衣服,而后者被
拉到了奢侈品柜台暗示“回礼”
。
第五次见面时她心不在焉,和父母吃饭到一半就借口离开,最终账还是薛谨付的。
……就某种意义上而言,薛谨之后面对相亲对象时学会了坚定拒绝奶茶、爆米花、奢侈品等在他看来没必要的消费;学会了理念不合就友好告别奔赴下一场相亲……
全都是孟小姐的功劳。
事后薛谨想想,如果那个时候遇到的女孩比孟婉稍微好那么一点点,没闹什么幺蛾子事的话——他绝对会一直和对方走到婚姻的。
但是没有如果。
因为与孟婉告别的半年后,沈凌出现了。
——可能存在“如果”
里的平稳婚姻,也不得不被金灿灿的女孩衬托为可怜可悲的底层垃圾。
“……我不相信。”
薛谨走神的这么一会儿,低着头的孟婉突然猛地伸手,攥紧了他的衣角。
“你曾经对我那么……你在说谎!
我就知道你恨我!
你、你想通过这种方式来羞辱我,所以——”
啊。
被攥住衣角的家伙投下视线,看向女人柔弱无依、紧紧揪着的那只手的眼神,仿佛在看什么死掉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