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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约翰?就是那个约翰·康斯坦丁”
多弗朗明哥结结巴巴的说道。
听到多弗朗明哥念出自己的名字,康斯坦丁脸上丝毫没有高兴的模样,反而碎碎念了一句:“该死的,活见鬼,为什么连哥谭这个地方都能有人知道我的名声?”
眼见他承认了,多弗朗明哥向酒保托尼那里要来了笔和纸,走到了康斯坦丁的面前,大声说道:“偶像,您就是那个传说中曾经耍过上帝和地狱之王撒旦的男人,在哥谭,简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你是我的偶像,请给我一个签名好么……”
约翰·康斯坦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的是最nb的地球人了。
出生在英国港口城市利物浦的工人阶级家庭,从小就喜欢研究魔法,是dc顶级的黑魔法大师。
私生活上,康斯坦丁并不检点,抽烟、喝酒、买春、赌博、球场闹事等行为均有涉及,漫画中已证实性向为双性恋,男女通吃,曾经有一个男友兼反派的swanor,斯坦利w梅纳。
约翰·康斯坦丁性喜结交朋友,助人为乐,遇到危难寻找朋友帮忙讨还人情时也毫不留情,哪怕朋友为之付出生命代价,时常靠撒谎与欺骗摆脱困境,有人形容他为“赌徒的灵魂,银行家的心“。
与多数作品中的魔法师不同,康斯坦丁很少施法。
他认为使用魔法往往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如果有可能,他宁愿使用计谋、推理、调查、交易以及骗术解决问题。
广阔的人脉也是他经常使用的资源,遇到危机时,他总是东奔西跑,发动朋友甚至敌人一起行动。
对于陌生人,他偏向劝说利诱甚至是哄骗,对于朋友,则经常要求对方偿还从前欠下的人情。
作为一名巫师,康斯坦丁掌握许多神奇的法术,如咒语、仪式、诅咒、巫术、隐形和幻术。
他曾经在一次魔法尝试中把自己身体内软弱无力的部分剥离出去,而且他天生就拥有一种可以不可思议躲过外界伤害的超自然能力,控制事情发生概率。
他既能能借助感应术寻找他人,他曾使用源自古犹太教的法术驱使魔像,也曾使用欧洲传统黑魔法召唤恶魔;他擅长使用魔法阵和符印隐藏踪迹,甚至可以用符印在初堕者面前隐藏自己;他能操控人的心智谋取钱财,也知道怎么利用量子魔法在网络中寻找信息;依靠魔法,他能在地狱中穿梭,也可以做时间旅行。
康斯坦丁收集了来自世界各地各种文化传统的魔法典籍与魔法道具,将这些物品存放在好友查斯的储藏室里。
康斯坦丁标志性的风衣也拥有强大的恶魔之力。
但相比魔法而言,这家伙更厉害的本事则是他一脑袋的骗术,如果说同属于凡人的蝙蝠侠,可以凭借智商打败正义联盟;那么康斯坦丁的骗术,则可以把包括蝙蝠侠在内所有人都给骗了,甚至更高维度的神与魔,如果不小心都会着了康斯坦丁的道。
最有名的案例就是,整天抽烟的康斯坦丁终于被肺癌打败了,眼见自己即将要死,为了不至于堕落到地狱受苦,这个家伙灵机一动,想了个骗术,将自己的灵魂分别卖给了三个地狱之王,然后二话不说直接自杀。
等到三巨头兴冲冲来收割的时候,却发现都被自己被康斯坦丁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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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这么无耻把自己卖三次的人啊?地狱魔王们很是无语,但也无可奈何。
毕竟从法理上,三巨头均有权拥有康斯坦丁的灵魂,谁也不愿退出竞争。
一旦康斯坦丁死去,唯有靠武力决定灵魂归属权。
而三人势均力敌,一旦开战,必然斗个你死我活,搅乱整个地狱,天使军团就能乘虚而入。
怎么看都是个亏本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