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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首恶以后,剩下的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
齐三爷被江雪声的琴弦绞断了一条胳膊,崆峒长老被钉穿了第三条腿,先后宣告再起不能。
两人一个倒地哀号,一个跪地喘息,被汗水浸湿的头发一绺一绺贴在额头上,活脱脱便是两条苟延残喘的落水狗。
舒凫刚一想到这里,立刻在内心向狗道歉:对不起,辱狗了。
至于凌奚月,这人倒是个精明的,非但没有出手协助崆峒长老,反而在江雪声抛出琴弦那一瞬间催动传送符,一溜烟地尿遁了。
挺牛逼啊,舒凫想。
不愧是要做病娇男配的男人。
光是这一手审时度势、见好就收的技术,就比男主那个铁憨憨高了一个段位。
可惜是个病娇。
这一次,他没有遇到温柔治愈的女主姜若水,自然也不会再有之后求而不得、焚心似火、剑走偏锋、巧取豪夺的一系列魔鬼操作。
舒凫衷心希望,他能够珍惜这次机会,积极治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保住那点来之不易的逼格与智商。
毕竟在原著中,大多数角色非蠢即low,或者又蠢又low,这两样东西实在稀罕得很。
这样一来,或许凌奚月还能成为一个不太辣眼睛的反派,把自己从垃圾桶里拯救出来。
总而言之,希望他千万不要再恋爱了。
就算要爱,也请他去爱恶毒女配,实现反派的内部消化,自然降解,还女主一片绿水青山。
但是,舒凫没有想到——
……
“阿月,阿月!
你没事吧?”
凌奚月那道传送符是崆峒长老亲手绘制,质量过硬,一转眼就将他传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山头。
在那里,他豢养的灵宠——一条通体纯黑的博美犬正在等候,毛茸茸、圆滚滚的,像个活蹦乱跳的煤球。
“阿月,你吓死我啦。
不是说好了,在青城办完事情才回来吗?是不是老色狼又为难你了?我帮你咬他!”
博美已开了灵智,一口软糯奶音,颠颠地冲他跑过来,蓬松的大毛尾巴摇成了一朵花。
是的,博美,狐狸犬。
凌奚月及冠那年,他家大哥亲手抱来了这条狗,说是送给他的礼物,让他当作自己的灵宠。
凌霄城中人尽皆知,大公子凌凤卿的灵宠是一匹狼,来自北方雪山之巅,通身也是雪一样的白,看上去威严而又高贵。
就如同“凌大公子”
给人的印象一样。
清冷高华,飘逸若仙。
但在凌奚月眼中,大哥空有一身好皮囊,内里不过是一个高配版的齐新蕾。
至多比她更阴险一些,懂得拐弯抹角地羞辱人,用一条狗来提醒他眉眼高低。
白色的狼,黑色的狗,泾渭分明,高下立辨。
凌奚月知道自己势弱,在露出獠牙之前,他只能做一个温顺的、与世无争的弟弟,安静地等待时机。
大哥让他养狗,他就乖乖地养。
幸好狗很可爱,他看着也有几分喜欢,觉得比人顺眼多了。
养着养着,狗就成了他唯一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