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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下,余周周在品尝她掺满慢性毒药的早餐,眯起眼睛像是享受般,勾唇舔去嘴角的奶油
余周周:"
今天的不太一样呢,是你做的吗?"
她身后候着的女佣,穿着崭新的女仆装,头发一丝不苟,向她弯腰致礼的时候甚至不愿屈膝,低着头,一副愚蠢做派,奈何那张脸实在惊心动魄她本该等到余周周完全失明的,但现在仅剩的那一点光感,她也毫不在意地打扮起了自己绯金:"
是的,小姐"
也许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没有喊她绯金毕竟她的骨子里仍旧认为自己才是那个,拥有千万家产的绯金,真正的,天生尊贵的绯金纵使她穿着女仆装,也一定要穿最最干净整洁的那一套,身上散发的都是金钱的味道余周周敛去眼底暗色,当然明白她特意精心打扮,就是为了跟着自己,等待她可能遇见的达官贵人,她要引导对方而非自己高喊谁是真正的绯金但是她美丽有余,却实在愚蠢,这些天罗切斯特带她出入这么多场所,从来用的不是绯金的身份那群贵族才不在意事实,只要你能带去利益,你就是绯金窗外传来马蹄声,马上少年特意耍帅地朝她打招呼,她背后候着的绯金差点挥手回礼,硬生生压制住后,掩去眼底惊诧,揉搓着手中的手帕,把它揉得满是皱纹余周周怎么会顺着她的意思走呢?
余周周:"
把你的房间搬到我对面,其他粗活你也都不用做了"
余周周:"
愣什么神呢?现在去呀"
余周周看见她那双璀璨如星的眼里几乎要冲出怒火,但她要忍,计划成功,余周周还有几天好日子过?她现在的人脉,她有的是方法挖空她知道余周周一定是认出来她了,外面的男人也一定看见自己了,但是她忌惮自己拿回自己曾经施舍给她的一切,恐惧自己戳穿她的谎言与奸情,这说明她自己也对自己手中的东西抓不牢。
想到这里绯金的信心百倍当罗切斯特进来时,只看到一个背影离开他眯了眯眼,正好绯金走的慢慢吞吞,故意摇曳着身姿,只要达到目的,谁也不能说她此刻有什么不妥但很可惜的是她低估了余周周对好感度的把弄罗切斯特:"
下人别太随意地赏"
他走到她身后,亲昵地玩弄她的发梢罗切斯特:"
面对心怀不轨之徒,绝对不能心慈手软"
罗切斯特到底在内涵谁,被他赶去航海的汉克还是渐渐东升的自己,无所谓,她准备装傻充愣,听不懂,我只能在表面思考,你说吧,我该执行的计划不会因被恐吓而放弃或是手忙脚乱,她只会更加谨慎地完善她当然知道这时候装傻充愣是下签,会导致他们性格分离,对于罗切斯特而言,一只好玩的兔子当然有趣,但如果这只兔子太过于善良柔软,那就是缺陷,一个可以让他抛弃的缺陷她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高岭之花,可比不上曾经拥有过的的带瑕疵的玫瑰。
更何况,那点瑕疵,叫做光,对黑暗有致命吸引力的光余周周拿着叉子,又往嘴里塞了一口面包,吃得双颊鼓鼓囊囊,像只仓鼠在他掌下承欢,看起来人畜无害余周周:"
可是她做的早餐很好吃"
罗切斯特还没有到达无法接受瑕疵的阈值,或者说她实在称心,在光不犯大错误前都不会松手,于是他替她拭去唇角奶油,俯身的动作顺便把餐盘推远了他知道下毒了吗?当然,他必须有这样的敏感才能存活,但他不说他现在手肘撑在她曾经与汉克动情的地方,半个身子压着她,把她困在高贵的红木椅里,姿势逾矩,挡去清晨的朝阳,既像情人般暧昧不清,又像狩猎的野兽在最后一步棋兔子果然侧头,红着脸,用颤抖的手把他推开与罗切斯特这种海王做男女朋友是很容易的,他的妹妹比头发还多,但他绝口不提与任何妹妹结婚,毕竟现在社会环境即使是他,离婚也是很难的,而她喜欢的就是迎难而上,所以她要的下一步,是和他分手这次他坚实的胸膛被推得很容易,他嘴角衔着笑意,把一封信件放在她的手上,余周周认出这封信的包装和先前汉克先生的那封一样,预示着这是航海途中不平凡的一封信信内有一块钟表似的凸起,撑起信封特制的牛皮纸,她不知道是多么重要的信物,哪怕九死一生也要从海上带回来罗切斯特:"
这几天,麻烦兔子小姐啦"
余周周被他撩人的声音惹得耳朵红透,像只下一秒就要立刻逃跑的兔子而门外偷听的绯金则是相反,她瞪大双目,满脸惊恐和不可置信难怪罗切斯特愿意帮助她,原来是私底下有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会是什么呢?她猜一定是过了生死的东西,使得罗切斯特不得不与她周旋余周周究竟知道了他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作为绯金的身份需不需要延续这份关系呢?
无论是汉克还得罗切斯特,和他们往来都无异于与虎谋皮,但与风险成正比的,是巨额回报,使外强中干的旧贵族能短短几天起死回生的回报,让她拱手相让,她愿意吗?
答案是绝对的现在时局紧张,罗切斯特不敢久留,避免留下话柄,但他的匆匆离别在绯金眼里就是与她余周周相处不适,这更加鼓舞了绯金的勇气,她这十来年对人类雄性的钻研可谓透彻于是,在罗切斯特的马在驿站中途休息时,一位绝美的女人被他临行的马匹踢伤了她在这时很聪明,她明白临行的马匹没有太大力气,也以为刚刚离开的罗切斯特对余周周十分不满,她有十成十的把握,他会下马查看这个美丽的女人有何伤势,而他只要下马,她就有能力用美貌,把自己两分的伤说成我见犹怜的六分,换言之,只要他下马,她就有信心拿下他果然,他下马了罗切斯特:"
小姐,您还好吗?"
绯金还是曾经的绯金,她的盛世容颜从不离去,纵使你嘲她愚蠢至极,可是当你注视她时还是忍不住心颤,要将全世界的珍宝连同自己双手奉上而罗切斯特单膝跪地,像她绅士地伸出手作势要扶。
他也看见了在遇见余周周前的自己,从不被人拘束,从不拥有羁绊,想作风就作风,桀骜不驯浪荡不羁,完全不需要考虑对方心情而只需要谋划利益的黑心自己。
良心?那是喂狗的东西他当然知道她虚荣拜金,她浑身上下每一处的气质都在叫嚣着狠恶的欲望,可是你看向她,那双一样被白纱覆盖的眼睛时,你又觉得她悲伤脆弱孤独,谁舍得伤害她呢?
这就是绯金啊,天真娇憨的温室花朵,换一部曲的主角,偏偏她也是金丝雀,被精心喂养呵护长大,从小灌输她生来就是为了依附贵族的思想,住在珠光宝气的华贵鸟笼里,就算打开笼子她也不会飞出去,她毫无野心与计谋,她离了笼子她活不下去她从来都是家族希望的金丝雀,逃跑也是为了找更合心意的男人,颓废的精致华丽,忧伤宏伟与孤独,用金钱堆砌起来的美貌怎能不拜金,她不能失去富贵生活,她没有勇气也没有能力,爱情对她来说远没有物质重要初见,她美则美矣,却肤浅又自私让人鄙夷,像是富豪权贵才能拥有的无用奢侈品,好像你很轻易就可以把她看透并且控制,你会骂这块珠宝华而不实,金钱的腐臭你嫉恶如仇,但是任你再鄙夷唾弃,你舍不得划伤她她天真,残忍,最重要的是她没有爱,眼里只有弄得化不开的欲望,光不见底,和她相爱,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的可他不是盖兹比,他不会付诸真情,她要很多很多钱,而他正好有足够的资本,他们关系就这么简单,只有这样简单的关系才能长长久久,比余周周那样粘腻扭曲的情感要洒脱得多,这是他的人生准则,于是罗切斯特下了马,弯腰屈膝,伸手相助他就喜欢大厦将倾,摇摇欲坠的繁荣,真正有实力的不会反感拜金,他就站在金钱最集中的地方,他无法割舍与金钱的联系,他是旧贵族里最顶尖的上位者所以善良,对他而言,一文不值,甚至是拖累……
本章完不想写了,还有大概一星期的存稿,存稿发完就感谢打卡,各位不用等了(p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