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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惊叫了一声。
所有人嗔怪的看了她一眼,她顿时想起身在何处,顿时被吓得脸色都发白了。
欧阳辩有些不忍心,轻轻拍了拍小花魁的脑袋,小声安慰道:“没事的,以后所有人都会敬着你的。”
陆采薇呆呆地看着这看起来只有六七岁的稚童。
第23章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晏殊的宴会,自然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这些人不仅能写词,更加能够赏析词。
就两种能力来说,大多数人赏析诗词的能力是胜过自己的写的。
所以他们能够感受到这首词作散发出来的魅力,以及它达到的高度。
他们扪心自问,自己这一辈子写过来的诗词,有哪首能够比上这一首。
或者说,有哪首能够拥有这一首词作的的传世能力。
是的,这首词作就是能够流传千古的词作,这一点他们都不怀疑。
他们沉默的原因,一来他们得慢慢的品尝咀嚼这首词作。
二来嘛……词作是一个五岁的稚童所作……
这首词作如果是欧阳修所作,他们会大声的赞赏,他们会为之振奋。
但这首词却是一个稚童所写,这种震撼感让他们头皮都有些发麻。
所谓神童,三岁会读书,五岁会作诗,十来岁中进士,这些的确相当神异。
但三岁会读书,无非就是背三字经千字文;
五岁会作诗,不过是做一些浅陋童稚的诗作;
十来岁中进士,除了本身学识过人,无非就是名气在起作用。
五岁就能作出传世之作……这让人想起初唐时候的王勃。
但王勃七岁所作的《咏鹅》,读起来虽然朗朗上口。
但论艺术性,和这水调歌头根本没有办法比较。
再往大里说,就这么一首词作,足以吊打在场人上半辈子所写的全部诗词。
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如此。
在场诸公,不论文章,不论经史子集,只论词工,晏殊是第一。
晏殊公认第一好的词作便是《浣溪沙-一曲新词酒一杯》,里面传世之句——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确令人赞赏。
但就艺术性来说,这首水调歌头胜出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