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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这些虫子,好像很熟悉?”
克拉克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拿出了自己的小相机。
说是相机,其实是一支笔,不仔细看或者没有接触过,压根就不知道其实那支笔是能够用作照相来使用的。
伏辛这时才奇怪起来。
“你们不害怕吗?”
看看已经瘫坐在地上的约翰逊。
虽然外形上已经有了差别,但确实还是他的妻子,可他已经害怕的不行。
费特表情依旧很淡,“最近这段时间我听说过关于怪物的说法,它们和老鼠一样,喜欢躲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夜晚才会出动,现在看来这种说法是真的。”
血族的实力虽然被削弱了许多,可它们到底还是需要进食。
所以被其他人发现,也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
“我也是。”
这时,克拉克也站了出来,顺带出示了自己的名片。
“我来自大都会,是星球日报的记者,正是为了血族的事情而来。”
伏辛接过名片看了看。
确实是记者来着。
名字是……克拉克·肯特。
她知道大都会,其实离哥谭市并不远。
只是连那边都存在有血族的踪迹吗?始祖现在应该是受重伤的状态,爪子还能伸这么长,看来它真的是很不甘心屈居在人类之下。
不过
“你是想报道有关血族的事情吗?”
克拉克点头。
最初发现血族的时候,正好是晚上出去放松时无意间撞见。
当时它正好口吐着长长的吸血口器“进食”
。
对方是一个可怜的女人,才下了夜班就发生这种事情……
克拉克像往常一样用超人的身份出现,将血族击退。
该怎么说当时的情况。
要说厉害么,对于克拉克来说,它简直弱到一定的程度,可生命力又顽强到一定的程度。
因为不清楚情况,所以一开始并没有打算弄死对方。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喜欢杀戮。
结果无论他怎么出手都好,对方都如同打不死的小强,怎么样的都不肯罢休,也不会痛。
以至于他最后使用了热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