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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于当今两国交界的某处边塞,一阵整齐沉重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从这儿眺望过去,就见一队人马紧握着缰绳奔驰而来。
为首的青年身穿银白色的铠甲,凌厉的眉眼间透着坚毅,身上的杀伐气息扑面而来。
四年的时间,当年那个潇洒纨绔的六殿下,如今早已经成为了举世皆知,震慑一方的大将军。
姜荀率领着骑兵回到了军营后,利落地下了马,大步朝着主帐篷走去。
帐篷里面,一位轮廓刚毅,皮肤呈小麦色的中年男子正低头看着作战图。
听到门帘被掀开,他头也未抬:“都解决了?”
姜荀抹去脸上的血迹,懒懒应了声:“嗯。”
就在不久前,一波土匪对周围的几个小村庄烧杀抢掠,奸-淫-妇女,这些村庄都受北霜军的庇护,姜荀作为北霜军的领头人自然不可能袖手旁观。
“我先去洗个澡,身上一股血腥味,闻得我难受。”
姜荀随口说完后,也没等中年男子回答,就径直去了旁边的帐篷。
待人离开了,钟田才有些感慨似的抬起了头。
若说这四年里目睹青年惊人变化的,也唯有他和那位阿寻姑娘了。
他还记得当初姜荀刚来这里的时候,只是一个无名的小卒,且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惯了,因为家里犯了事被贬过来的,即便有些武艺,依旧细皮嫩肉的。
再后来当他得知姜荀竟是位皇子的时候,心下也明了了几分。
他对姜荀唯一的印象,就是狠。
对敌人狠,对他自己更狠。
冲锋陷阵的时候他永远冲在第一个,受伤的时候也从来隐忍不发,那些对于一个壮汉来说都难以承受的疼痛,硬是被他咬牙挺了过去。
那时候的姜荀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钟田自认为自己在这个年龄,绝对没有对方的这份硬气。
所以他给了青年一个机会,对方也如他所料,牢牢把握住了,因此,青年用了短短四年的时间便走到了如今这个地位。
姜荀刚换完衣服,阿寻便捧着伤药来了。
这四年的时间,二人可以说是相依为命,阿寻虽然口头上称呼姜荀为主子,但两人之间的关系早已甚似亲姐弟。
姜荀看到来人是她,眼神柔和了些,笑道:“放心吧,这次我没有受伤,盔甲上那些血都是土匪的。”
阿寻语气温柔,但却不容置疑:“不行,我必须检查一下,难道你骗我的还少吗?”
姜荀不由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他为了尽快立足,在战场上可以说是十分的不要命,因此他身上也从来不缺伤口,但是他不想让阿寻担心,便每次受伤了都瞒着对方。
姜荀想让阿寻放下心,当下就展开了身体让对方检查。
阿寻仔细地把人打量了一遍,见人这次确实没骗她,才松了口气把伤药放在了桌子上。
她在这儿的日子虽然没有在醉仙歌里那么奢侈,但却很舒心。
比起被困在那小小的厢房里接待客人,她更喜欢在这里和周围淳朴的村民们一起织布劳作,闲了的时候唠唠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