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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阮冬,我们跟你提前打个招呼哦~”
几位知道许若华演起戏来什么模样,怕吓着孩子,玩完游戏后,特地同她讲一声。
阮冬垂头,漆黑的眸子被中长发遮掩了些,俨然还没从南佑疏和许若华的双重美颜暴击中醒神,听到招呼两个字,立马嗯声,挺直小背,疑惑地道了声“你好…!”
全场包括主持人又被逗笑,冀俞和唐雪夏天茗使眼色,从某种木讷程度上,阮冬和南佑疏那是极其相似,至于南佑疏“小白杨”
的称号,估计也是后继有人。
段小梓藏不住笑颜,本着助理的职业同阮冬讲:“不是这个招呼的意思,姐姐们说的打招呼是指提前告诉你,你的许姐姐是影后二十几年经验了,南姐姐又天赋异禀,还同承师门,待会无论多激烈都不要被吓到,是演出来的,假的喔。”
做了憨憨行为的阮冬后知后觉,小女孩脸皮薄,又红了,重重点了点头。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节目组已经开始清场子搬道具了,所有嘉宾和小朋友都在舞台侧方斜坐着等候,嘶……怎么还搬上来一把皮椅呢?两人写的什么剧本……?
男主持人瞧见通道响动,神情激动:“好,我们两位老师已经迅速写完剧本,南佑疏小姐暂时换了件方便演戏的衣服,接下来她们返回场上,让我们拭目以待,她们到底谁能获得为阮冬小朋友挑衣服的选择权~”
南佑疏和许若华神色如常,好像接下来干的事和家常那样轻松,许若华将台本递给南佑疏,她清了清嗓,认真又冷冽:“接下来我简单阐述一下我和姐姐构思的剧本,故事背景架空,在这里,充斥着犯罪物欲和苟延残喘,利益至上,生活不允许任何人,有一丝童真。
我别凝,她秦端。
秦端是极有权利的帮派头人,我从小,就是她身边的人。”
“乱葬岗前的弃童,父母死于帮派斗争,她不是什么好人,只想着,养个玩具罢了,会杀人的那种。
于是在我有意识开始,就被她送去各种厮杀场培训、双手染血吃过生肉,逐渐成长为一个没有感情又冰冷的兵器。
秦端也总刁难我,家中不经意,就会被布置许多陷阱,有时睡得好好的,天花板上会掉落一把尖刀,从此,睡觉都要留个神,我深觉痛苦,却不得不迎合,做她的小狗,接受现状。”
“我的身上,刀疤和枪伤数之不尽,重伤着摔回家,她却悠然地坐在我家木凳子上招招手,将我浸红的衣服撕得七零八落,边擦药边说,这样,才完美。
我在枪林弹雨和刀尖上成长,却也在这片土地上无人能伤害,她的手下莫名开始喊我小当家,我大概是继承了她的戾气,割了那个人的舌头,可以的话,我一点都不想同她有关系,哪怕,我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两人玩这么大?乱世虐恋?还是纯粹的占有欲……?只见南佑疏抿了口矿泉水,眼眸弯了弯,继续道:
“然而有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如常般机械的生活,这次的任务,是和秦端作对的另一派新收的军师,他,随便一个名字吧,白承允,有出谋划策的头脑,但手无缚鸡之力,轻而易举的任务,我失败了,因为他太天真,那次我枪口对着他的脑门,他没休息好的眼睛布满疲劳血丝,拿着一朵白花,轻轻放在了我的枪口。”
主持人忍不住惊呼:“才十五分钟,你们写那么多?”
,这什么手速……
许若华见南佑疏说了那么多,慵懒嗓音接下去:“精心养大的翡翠白菜被油嘴滑舌的猪拱了,起了二心。
我其实是在日积月累的过程中喜欢上别凝的,这里不作过多阐述,一个临时剧本。
当天,她也不瞒我,说是她没用,求罚,我见过那么多生离死别,知道她动了情,喜怒无常,直接给她身上纹下了我的名字,那天她在桌上身体颤动不停求饶,哭得惨烈,我没揭穿她的动情,只说,下次任务失败,就在你脸上打个烙印。”
“然后——就被记恨上了,别凝用我教给她的招数来对付我,想杀我十八回,被抓十八回,养不熟的,我偏不愿意放,大概是……”
许若华一个眼神,小朋友的耳朵被堵上,她才开始念这写得有些病娇又少儿不宜的词本:“大概是她铁了心要杀我,居然主动撩拨衣衫褪尽,委身于我,没把持住,便已经有了肌肤之亲,睡完那天,她好没良心,趁我大汗淋漓卸着力,扎了我一刀子,逃之夭夭,但她终归是怕我的,犹豫迟疑半秒,要害偏了。”
“这次她用尽全部手段,堪堪躲了我一个月,我亲自将那叫白承允的臭小子抓回盘问,鞭打,悬吊在我的领地,当然,他也不是什么真的纯良的好人,想利用别凝除掉我罢了,那天,我做了个决定,要是她真的为了他现身,我就亲手……杀了她,永除后患。”
南佑疏深呼吸:“今天演得,就是我被她逮到,粉丝们想看的剧烈打斗以及相爱相杀的场面。”
小朋友们的耳朵被松开,目露疑惑,有什么是自己不能听的,故事明明很精彩,舞台打光集中在南佑疏许若华的身上,阮冬正襟危坐,小手撑着脸,期待得要命。
两人给大家阐述剧本时,还随和淡然,光一打,离得最近的两位主持人背后直接一层鸡皮疙瘩,倒着退远了些,许若华变成秦端,她的眼神,忽地就不再清澈,里面压着一股怒不可遏,狰狞和失望矛盾地充斥,被她盯住,就如同谷底散烂腐朽的尸体,被凶狠的秃鹰残食。
要不是现在是法治社会,大家真觉得许若华可能干挂掉几个人过,尤其是她今天褪去裙装,半制服大衣上的纹花,反而像她的纹身,秦端面无表情地睨着真的现身救人的别凝,啧了声,手背上的淡蓝血管开始浮现。
别凝怕她,毕竟她是个真正血里浸染出来的人,她折断违背她想法的人的手指,泡在福尔马林里放在帮派最显眼的位置做展览,将想暗杀自己的人塑进雕像里送给其家人,手写卡片“suprise”
,她实在想不明白,自己这样得罪她的人应该早死了百八十回了,讲真,自己真没对白承允动情,工具人罢了,真以为一朵屁大点的花能撩小姑娘?自己早就不是那种喜欢浪漫的人了。
故意任务失败,是想脱离她的掌控,她的占有欲太过于可怕,这次现身,是听闻她已经三四天间歇性不进食,瘦了十多斤,脾气越来越暴躁,稍微在她面前多挪一步,下一秒就竖进横出,关押敌人的牢笼里,充斥着嘶哑又尖锐的惨叫。
矛盾,就是自己坐上绿皮火车跑到千里开外,又心软,折返回城,想起临逃前秦端冷冷的那句话,她捂着伤口像没事人般,打量着匆匆裹起大衣的她,嗤笑:“跑啊,这次别被我抓到,不然下回就锁在地下室好了,你想做普通人,没那么容易,你看你啊…别凝,走前连衣服,都要穿我的吗。”
别凝木讷地走了三四十公里,脚都磨破了,终究还是见了她,那个对自己百般屈辱凌虐,又教会自己一身本领的“家人”
;那个喜欢看自己局促着一丝不挂,评价真完美,又体贴擦药膏说伤你的人全被我报复死了的“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