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莴苣

在古埃及里,无论贫富贵贱,所有人的衣服都是用亚麻布做的,顶多就是在寒冷的晚上加上一件薄薄的羊毛披肩。

一则,此时的古埃及只有亚麻,棉虽然已经出现了,但在古埃及根本就不流行。

毕竟在轧棉机发明出来之前,一般工人光是分离棉花和棉籽就得花上不少气力,而且棉花的纤维又不如亚麻来的纤长,不如亚麻好纺成纱,在吃力又不讨好的情况下,棉布自然越来越少,到最后几乎在古埃及里几乎绝迹。

再则,亚麻布透气,在炎热的古埃及里,没有比亚麻布更适合穿着的布料,即使是死了,古埃及人也是用着亚麻布做裹尸布,可以说一个古埃及人从生到死,都离不开亚麻布。

那怕安玛奈特贵为公主,穿的也是跟一般平民百姓一般的亚麻布所制成的衣裳,只不过布料更细致一点,用的布料更多一点罢了。

虽说布料都是亚麻布,但此时的古埃及早早掌握住了染布的技术,因为古埃及人以蓝为尊,安玛奈特和法老王的衣服也大多是蓝色的,从艳丽的靛蓝到空灵的天蓝都有。

在宫里的侍女也大多是穿着蓝色系的衣裳,但同样的,也有如菲丽丝这般不喜欢蓝色,反而是坚定的粉红派,多彩多样的颜色也从另外一方面可看出埃及染色技术之强。

先前法老王说要给安玛奈特做一套黄金婚纱之时,她还猜法老王是让人染了色似黄金的黄色亚麻布,再点缀上黄金便罢,没想到法老王当真让人给她做了一件黄金婚纱!

金匠将黄金拉成比头发还细的金丝,将金丝当做线,细心织出来的黄金布料,再以黄金布料做成婚纱,整件婚纱虽然是用黄金所织成的,但却不重,穿在身上的感觉没比平常穿的亚麻衣服重上多少。

更难得的是这件婚纱竟然做的极为贴身,曲线毕露,隐隐露出胸前的事业线,巧妙的收腰设计的,把安玛奈特纤细的a4腰给完美的展现出来。

金丝所织成的布料已经够珍贵了,工匠还镶着数不清的乳白色珍珠散落在裙摆间,洁白的珍珠与灿烂的黄金相映成趣,随着走动,纤细的金丝下更是隐隐透出肌肤,时尚的简直不像是古埃及时代的婚服了。

安玛奈特着实讶异,古埃及人虽然想像力丰富,但不知怎么的完全没有点亮时尚这方面的才能。

大部份的埃及衣服都是长短不一的直筒裙,配上露胸或着不露胸的上衣,样式少到可怜,她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有时尚气息的礼服呢。

“这衣服是谁设计的?”

感觉不像是她那个直男爹能设计出来的啊!

莫非是托尼!

对此,菲丽丝可得意了,“这是我让金匠特别设计的呢。”

在她看来,公主无一处不美,偏生公主不肯穿露胸的衣服,硬是要把自己美丽的胸给藏起来,她只好换个方法让公主展现她的美了。

“我的菲丽丝真厉害。”

安玛奈特立马给了菲丽丝一个么么哒!

她怎么没早点点亮菲丽丝在这方面的才能呢,要是早点亮了,说不定还能引导一下古埃及的时尚文化了。

即使不穿露胸的衣服,还是一样可以很美的!

菲丽丝脸红了一下,碎碎念道:“公主要肯穿露胸的衣服就好了,要是公主肯穿露胸的衣服,绝对能成为宫里最漂亮的女人。”

她不知道想到了啥,脸色莫名的有些狰狞,“我就不信公主穿着这样的衣服,王夫还会不心动!

!”

如果再不心动,王夫就不是男人了。

菲丽丝是真的不明白,为什么直到现在,王夫还没有碰公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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