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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来向县委书记、县长做简报。
姜明光听完简报,翻阅了几名当事人笔录。
三个男生的笔录各自不同,陈小刚、陈志勇的口供大同小异,说刘桐花自己跳下河,他俩还以为她闹着玩咧!
至于魏勇,基本就是“不知道”
,问就是在小桥上做俯卧撑,所以啥也没看见。
姜明光很诧异,“什么俯卧撑?旁边有人在吵架,他做什么俯卧撑?你们没有问他吗?”
刑警大队长无奈,“问了,他一口咬定啥也没看见。”
15、6岁的孩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要是坚持说自己不知道,公安局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就是这俯卧撑?是不是有点过于……荒诞了?
姜明光本能觉得这份口供有点问题,说出去没人相信。
刘桐花的验尸报告也已经出来了,符合溺水死亡的指征,尸体上没有其他人为性外伤,可以排除被人溺死的死因。
“上午派人去学校了解一下刘桐花的同桌和同班同学,调查一下女生有没有什么思想负担,学校里有没有人欺负她。
询问完毕后向我口头汇报一下。
下午把刘桐花父母请到公安局,好好说清楚,前因后果讲清楚。
找个会说话的女警,说话委婉一点。
就这样。”
姜明光也没觉得这会是什么大事。
一个县几十万人,可以说每天都有人死亡,换成成年人溺亡,这事都到不了她的桌上。
周一最忙碌,等到下午下班,她差不多都要忘了这事。
在县委食堂吃了晚饭,回家开着电视当背景音,处理几份文件,便准备洗洗睡了。
电话铃响了。
公安局副局长汇报,向刘桐花父母通报了情况,验尸报告也给了,找了个女警详细解释了三名男同学证人的笔录,以及死因鉴定书。
刘家父母哭哭啼啼,但刘桐花的舅舅觉得男生们的口供有问题,副局长亲自出马,好说歹说的,让刘家父母签字领回孩子的遗体,安排后事。
这事估摸着也告一段落了。
周二,无事。
周三,下午,观海县里开始流传一个说法,说刘桐花是被县委书记姜明光的侄女推到河里去的,不过这个谣言没传多久,姜书记今年才30岁,又是外地人,根本没有一个15、6岁的侄子在本县上学。
晚上这个谣言变成了是观海县陆县长的侄女在学校欺负刘桐花,放学后,陆某某指使两名男同学陈小刚、陈志勇把刘桐花推下河,刘桐花不会游泳,因此淹死。
陆县长是本地人,确实有个侄女在县中学读书,不过低一个年级,今年初一,根本不认识刘桐花。
而巧合的是,第三个男生魏勇是陆家的远亲,相当远的亲戚,不是这事魏勇自己都不知道是县长家的亲戚。
县公安局没把这些谣言当成事,也没人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但找了陈小刚、陈志勇、魏勇的家长,说服他们每家掏几百元补偿给刘桐花父母,让刘-->>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