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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扬把洛城带去了爱歌。
爱歌是一个音乐俱乐部,这里聚集了各类音乐爱好者,整体墙面是很随性的涂鸦风格,装修风格也很随心随性。
喜欢玩音乐的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当所有特立独行的人都聚在了这里,就完美诠释了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感觉。
为了摆脱困境,洛城生活很单调,每天都是学习,也没有什么爱好。
所以当俞扬带着他走了进来时,洛城有点本能地排斥这里,觉得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
“俞小爷来了。”
程轩在吧台那边一眼望过来看见了俞扬,就走了过来。
“怎么脸肿了?”
程轩说:“这,怎么每次来我这里都会挂点彩?”
“不挂彩,我就不来你这里了。”
俞扬说。
“您这是把我这里当发泄的地方了?”
程轩说完看了看他身旁的洛城。
“带新朋友过来了?新找的队友?长得还挺好看的。”
俞扬看了看洛城,给程轩介绍说:“他叫洛城,是我一个很好的朋友,他不会唱歌。”
俞扬一般不会带朋友来这里,程轩打量了一下洛城,心想眼前这位在俞扬心里一定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
程轩同洛城笑了笑,伸出了右手说:“我叫程轩,是这里的老板。”
“洛城。”
两人握过手后,俞扬把洛城带去了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
俞扬简单给洛城介绍了一下爱歌,然后才说到他和冯冰唐知之间的事。
他们三个曾经有一个乐队,叫流浪者。
他们相识于爱歌。
俞扬至今很清晰的记得,那天他也是坐在这个角落,忽然一阵很悦耳的歌声飘了过来。
他随着歌声望向了舞台,是两个和他一般大,学生模样的人在台上唱歌。
其实这两人唱得不是特别好,但他们的歌声里感情充沛,从而让人忽略了不怎么成熟的唱功。
俞扬记得他们当时唱的是《加州旅馆》,冯冰弹着吉他。
唐知清冽的嗓音和冯冰低沉略带一点烟嗓的声音结合得相得益彰,两人唱得很有代入感,俞扬也不知不觉跟着他们唱了起来。
这天来爱歌的人很少,所以格外安静,俞扬在台下唱,被他俩听见了。
可能是因为有共同的爱好,让彼此心心相惜,没有任何的交流,却达成了一种默契,他们合唱完了这一首歌。
那天后他们很自然聚在了一起,彼此之间竟没有任何陌生感,就像已经认识了很久。
再后来他们三个就决定成立一个乐队,叫“流浪者”
。
因为俞扬的唱功和对音乐的理解方面都强过他俩,俞扬就做了流浪者的主唱。
乐队成立后,因为程轩和俞扬关系比较好,知道他们都有一颗音乐梦,就经常帮他们接一些小型商演,让他们慢慢磨练。
在乐队成立的第二年,高一结束那个夏天,一家娱乐公司在洛城举行了一个比赛。
这家娱乐公司比较有名气,程轩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而是他们也有那个实力去参加比赛了,就帮他们报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