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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知客不置可否看着光头,杜欢还端着一张冰封的美人脸,拿着丝帕慢慢擦拭手里的手术刀。
水水把自己裹进斗篷,无声无息藏匿在两人身后的阴影里。
光头见无人接茬,凶神恶煞的脸更难看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仍强忍着情绪把手里的巨斧扔到墙角,摆出一副放弃攻击的“友好”
姿态,走到火堆面前盘腿坐下。
“噌——”
火苗燃起,照亮了巨汉的脸,像是终于觉得有讲故事的气氛,光头这才粗声粗气地开口:“我是北方冰原上生活的巨人,老太婆是南方山峦下生活的女巫,从出生到死亡,我们两个漫长的生命里本来没有见面的缘分。”
“直到一个奇怪的传说传遍了我的村落,他们说南方连绵的山峦下栖息着一种神奇的动物,它们头顶着武器,比棍棒还要坚硬有力;它们肌肉雄健,四肢强劲有力,连冰原上最凶猛的熊都不是它的对手。
杜欢正困惑他到底在说什么东西,只听光头嘴一张,近乎虔诚地说出着猛兽的名字:“叫做鹿。”
杜欢:“……”
所以说流言害人啊!
光头巨汉自然听不见杜欢的心声,对着火苗越来越动情地讲自己年轻时的故事:“族人们说,最勇猛的战士才能猎到鹿王,他拥有金色的皮毛,比一切动物都要强壮美丽。”
“所以我背上行囊出发了。”
“我跨过草原、沙漠,溪流,见到从未见过的景、野兽、风情,最后倒在巫女居住的山峦下——一片毒瘴里。”
“是莫比斯救了我。”
杜欢稍稍想了一秒才反应过来——“莫比斯”
是蹲在角落里那个老女巫的名字。
奇怪的是,她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眼睛里没有半点波澜,冷漠地听着光头讲述他们当年的故事。
“莫比斯救了我,”
光头重复了一遍,他凝视着火光,连声音都温柔下来,似乎沉浸在那些陈年旧事里,“她有一头银色的长发,淡蓝的眼睛比山顶的积雪还要漂亮。
我发誓,我睁开眼看到她的第一瞬就坠入了爱河。”
孟知客真当自己是来听戏的,兴致勃勃评述了句:“这么说您两位是一见钟情?”
杜欢轻哼了一声:“见色起意。”
孟知客嘴角不受控地勾起来,伸出手似要去点杜欢的鼻尖。
杜欢一扭头正要躲开他作乱的手,谁知孟知客的指尖正巧划过自己的耳垂。
肌肤相接的一瞬间,似乎有细微的火花在孟知客指尖炸开。
杜欢感觉到似乎有一簇微弱的电流顺着耳廓打进了自己的血脉,他不受控地哆嗦了一下。
“见、色、起、意。”
孟知客弯下腰伏在杜欢耳边,像是无意又像是有意,带着笑意拖着拍子重复了一遍。
杜欢此生头一回觉得“恼羞成怒”
四个字只怕并不是贬义,只是一种水到渠成的心态。
他抬起腿,毫不留情给了孟知客一脚。
孟知客也不躲闪,结结实实挨了这一脚,然后浮夸地“诶呦”
了一声。
杜欢没想到他不躲,以为自己力气使大了,一时条件反射竟有点慌,下意识就要弯腰去看他刚被自己踹到的小腿,谁知被孟知客顺手拦腰一搂带进了自己怀里。
杜欢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又踩进了这混蛋的坑里,刚想再给他一脚,谁料孟知客懒洋洋地把下巴放在杜欢肩窝里,贴着杜欢的耳-->>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