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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意外的看了一眼面色波澜不惊的林樱。
他也是没有想到林樱的箭术居然那么好。
不仅箭术好,眼神也好。
那么远的距离,又有树木枝叶遮挡,普通人看野猪都不一定看得到,她却以超难度的条件完成了这次猎杀。
贺辞没问,林樱也没说。
她的箭术本来就挺好,再加上贺辞的弓箭也很不错,这样下来,她射中野猪眼睛的几率本来就比较大。
野猪必死无疑,贺辞那一刀捅进了它的脖子,刚才当场就飙了很多血,现在两人顺着血迹,毫不费力地追了上去。
也不是不可以休息一下再去追,但就怕被别人捡了便宜。
野猪到底是没能跑多远,林樱和贺辞是在一个小山沟沟里面找到它的,彼时野猪已经死透了,躺着的地方淌了一大滩鲜血。
这是一头比较小的野猪,不重,贺辞找来藤条把野猪的腿绑着,然后拖着野猪,两人准备回去。
现在看到这头野猪的时候,林樱就在垂眸沉思,这头野猪应该怎么办。
是杀了吃了还是卖了?
这野猪小,野猪肉嫩,不老,吃起来更好吃,卖的话应该能卖个好一点的价钱。
可是这通身的肉弄下来估计也就只有三十多斤,并不多,两家平分,卖也卖不了多少钱,吃的话刚好。
见她眉头微皱,似乎是在想什么,贺辞一边走一边问:“怎么了?在想什么?”
林樱把自己心里想的跟他说了一下,闻言,贺辞沉思了一下,便道:“你的卖了,我的留着吃吧,就放在你家,我偶尔去蹭顿饭就可以了,这样既可以买钱,又可以吃肉。”
林樱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当即拒绝:“不行!”
哪有这样的道理,她的那份用来卖钱进了自己的口袋,贺辞那一份却拿出来吃,而且是她们一家子也跟着吃,这点她做不出来。
虽然是说他来蹭饭,但以贺辞的脾性,估计基本不会常来,顶多吃一两次。
贺辞看着她的眼睛,说:“我认真的,我们现在既然已经合作了,那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我家里就我一个人,吃不了太多,而且我做饭难吃,这肉拿回去了我也不会拾掇,还不如放在你家,我去蹭饭。”
“再说了,我知道你心疼林叔和妹妹,想把肉留给他们补身子,但又想卖点钱,做生意也确实需要点银钱,这样弄的话,一举三得。”
最主要是,这样一来,他可以多点理由去找她。
当然,这点贺辞没说。
林樱想了一下,觉得他说的有道理。
不过贺辞有一点想错了。
她打算卖野猪肉,并不是为了买那几百文钱去买黄豆做豆腐生意。
她是准备把肉直接卖到镇上酒楼里面去。
卖的是肉,也是菜品。
那样就比较赚钱多了。
而且这十几斤野猪肉只是打头阵的,如果在酒楼里面卖的好的话,以后说不定酒楼还会持续跟她购买野猪肉。
这片山林野猪比较多,有很大很老的,就是对付起来不太容易,不过也都还好,毕竟不是狮子老虎那样的猛兽。
稍微想了一下林樱就没有再矫情了,点了点头:“那行,那留一半我们两家吃,剩余一半卖了,卖的钱用来做生意。”
眼下两家的条件还是村里排的上名号的倒数,还是要加紧步伐发家致富。
别的不说,至少要让家里吃喝不愁,再盖个房子。
这房子太破旧,太烂。
别的林樱都可以接受,就是采光这个问题,林樱实在是忍无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