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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头疼!
!
!”
孙志高现在很难受,非常的难受。
虽然,自打穿越以来他就在用功读书,让他针对经义文,还是有些为难了。
而这关于《刑罚忠厚之至论》,他是抄无可抄啊!
唯一留下的一篇文章,还是苏轼在今年春闱上写的,当然也有可能是苏辙写的。
这是个存在争议的问题。
不过,孙志高也不在意这篇文章到底是谁写的,他在意的是这玩意儿他不能抄啊!
不然……岂不是要在考卷上出现两张一模一样的文章。
为此,这篇策问只能由孙志高自己动笔,他倒也不是不能写,毕竟在汴京这个几个月跟着庄学究后面,主要学习的就是策问。
可能写归能写,写不写得好,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最终……在苦苦思索了一天过后,孙志高也只能是选择动笔了。
没办法抄无可抄,只能选择动笔了。
“刑法忠厚之至论??”
“刑法啊!”
“那就先从刑法入手。”
既然已经选择动笔,那孙志高就没有再过犹豫。
当即在考卷上写下…………夫刑法者,国之重器也。
自昔圣帝明王,咸用之以禁暴止奸,安邦定国。
昔者,先王制刑,非以残民,实欲止恶。
刑法之设,如冬日之烈阳,虽寒而能照万物;如秋霜之严,虽冷而能杀百草。
盖以刑法之威,使民知惧,而知所止也。
刑法之要,在于公正。
公正者,不偏不倚,无贵无贱,一视同仁。
夫法者,定分止争,若不能公正行之,则法将不法,争乱益甚。
故立法之初,必求其公;执法之时,更须守公。
写到这里……孙志高暂且停笔,结合北宋如今的时政局面,还有这策问题目。
这文章当中必然不光有刑法,还要有仁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