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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着一条酒红色天鹅绒吊带长裙,裙面在长廊灯光的照耀下有些反光,一双长到盖过小臂的同色手套衬得整个人优雅又高贵。
头发虽短,但烫出了漂亮的卷,别了个亮晶晶的发卡之后颇有些上世纪贵族美人的感觉,别了个亮晶晶发卡,端着酒杯伫立原地的样子仿佛一只高贵的天鹅。
那时郁芃冉也发现了他,烈焰红唇给她平添一丝攻击性,但随后扬起的嘴角又好像把她从遥远的天边拉了回来。
两个人都戴着半脸面具,远远地相互举杯。
汪屿先迈步走近。
那时的郁芃冉还是齐肩短发,比现在多了些干练和飒爽。
她正好站在一束灯光下,汪屿慢慢走近的整个过程中,她都在冲着他微笑,仿佛莅临人世间的女武神。
起初汪屿以为她是外国人,礼貌地用英语打招呼,但聊了两句却发现她也说中文,那瞬间,语言和文化上的归属感让他分外惊喜。
他不否认自己那时候就是个情窦初开的愣头青,在走向她的整个过程里,他都在思考应该如何问她要联系方式。
之后他们去了咖啡厅,大概那会儿郁芃冉已经有些喝醉,边跟他聊天边随手拿了咖啡厅小桌上的笔和纸,她当时说那段时间在读《失乐园》,并且在写论文,之后还在纸上写了她最喜欢的片段。
那时汪屿的注意力压根就没法集中到什么《失乐园》上,耳边是她的优雅英音,眼前是专注写字的人,他的思绪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
他起身去给她点了一杯醒酒茶,随后把自己的外套搭在她肩上。
给她搭衣服的瞬间,她正好伸手拨了一下头发,把那些不听话落下的发丝拨到耳后,汪屿随后就看到了她耳后的文身。
是一朵玫瑰。
如果没判断错的话,那朵小玫瑰应该来自法国知名儿童文学作品《小王子》,上面还加了个玻璃罩。
他们两个没聊几句约翰弥尔顿,郁芃冉就接到了电话,大概是她的朋友催她回去,她挂了电话就匆忙把衣服还给了他,随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并没有带走桌上的那张纸。
他没来得及叫住她,更没有把那句“请问我是否可以拥有你的联系方式”
问出口。
可以说是非常短暂的相遇。
但这只高贵天鹅给汪屿留下了太深的印象,以至于他没有立刻离开那家咖啡店,而是当场在自己那张舞会邀请卡上画了一束盛开的玫瑰。
他本想回到会场去找她,但已然找不到人影。
随后那束玫瑰出现在了他的手臂上。
有纹身本不是什么稀奇事,但他在师长和同学朋友们眼中向来是冷静理智的成熟形象,是不喝酒不抽烟的好好先生,所以手臂上突然多出一块这么大的纹身就很让人惊讶了。
虽然没到花臂的程度,但那些带刺的玫瑰相互缠绕着攀附在他的整条小臂上。
并且这一束玫瑰将张扬和沉稳融合得恰到好处,他每次抱着书走在校园里或者在篮球场挥洒汗水的时候,总会吸引一些视线。
他不喜欢被人过多关注,妈妈也明确表示过很嫌弃他的那只手臂,所以久而久之他就习惯在人多的地方戴上冰袖或者长期穿长袖的衣服来挡住纹身。
迟慕森并不和他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但知道这整件事,当时还狠狠嘲笑了他一通,不过嘲笑归嘲笑,他还是很照顾小岛的,所以之后他也帮着汪屿去找了这只叫做scarlettyu的优雅天鹅。
想也知道,没有方向地找人就好比苍蝇乱撞或是大海捞针,所以汪屿自然丢失了她的音讯。
多年过去,汪屿早就把这件事深深掩埋起来,在重新遇见一头优雅长卷发的郁芃冉的时候并没有认出她,况且她还把耳后那个玫瑰文身洗掉了。
现在算算,离那次一面之缘好像已经过去了八年有余。
不知道应该说这是缘分还是孽缘,重逢居然有着这样的前因——他最恶心的一家子竟然会把她也牵连进那样的漩涡,想想都替她觉得惨。
不过还好,现在有些事情已经尘埃落定,她也和裴家再无牵扯,唯一难办的只有那位公子。
过去他还总说“一见钟情”
是最烂俗的搭讪交友方式,但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是他先“一见钟情”
的,这脸打得确实够响。
汪屿和妈妈去了健身房,完成当天的训练之后,他还去私教那里领了接下来一段时间的训练规划。
因为马上他又要回国去,肯定无法定期来这里健身,私教特地给他提前做好了计划表。
汪屿很喜欢这样有规划的生活,接过计划表的时候连声道谢。
回到家,汪洋看他直接拿了衣服去洗澡,也没说什么,叹着气回了自己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