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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前夕六个新番外之(四)
我十岁的时候,就独自醉倒在酒瓮的旁边。
醒来以后抱着破掉的瑶琴:大弹一曲《酒狂》。
那是我的第一把琴。
虽然质材不太好,但我对它尤其钟爱。
它彻底无法使用以后,我把它葬在白桦林里,树立了一个“琴冢”
。
那把琴——也是我的第一个“酒友”
。
我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和许多人一起喝过酒。
对我,人都一样。
世间最高贵的男女,或者偏僻山村里的农夫农妇。
我只记得我最喜欢一起喝酒的人,和我最讨厌却不得不在一起饮酒的人。
可见要让一个人记住:要么让他爱,要么让他恨。
折中的话,就要甘心被遗忘。
我有个朋友:杜言麟。
这人相当自命不凡,但喝酒绝不超过二十二杯。
等我发现他的秘密的时候,他说:“我一旦过了这个尺度必然失态,会多话来。
静之,总之言多必失。”
一个人对我不隐藏自己的秘密,反而坦然解释。
所以他不单是我的朋友,而且是我的好朋友。
虽然他是朝廷重臣,我是一个宫廷乐人。
天下二分,我走过不少地方。
南北的酒如同南北的人,风格不同。
我在南朝游历的时候,不止一次听见人说:“赵先生,你不像北方人。”
这不知道是一种赞美,还是纯属感叹。
或者是南朝人的优越感?
我的长相像母亲,在北朝是少见的细致。
小时候,我和母亲在一个流浪的木偶剧团讨生活。
我在幕后弹琴配乐,母亲帮着艺人们煮饭,缝补衣服。
出门去的日子,一切只好将就点。
春夏天还好,我随意往河水里一跳就可以洗净身子。
到大冬天,河水冰冻。
我只好和一群小伙伴一起洗。
大家在大木桶旁边你打我,我掐你。
我的皮肤细腻,就常常被小子们取笑。
有个说:“赵静之怎么是穷人家的孩子呢?他活像个千金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