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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有车路过,本地司机连看都不敢看一眼。
陈麟声打昏雅各布的手下,拔钥匙下车,颤着手锁了车。
他下车踩在地上,才发觉腿软到像抽了骨头。
雅各布趴在地上,看上去不省人事。
远处,还有一个紧闭双眼的麦秋宇。
天要黑了,黄昏原来这样冷。
好了,没关系。
陈麟声安慰自己,即使脑海里和心里的声音都在抖。
只要离开这里,离开墨西哥,一切就都好了。
他只要把麦秋宇拖进车里,很快,很快。
他没有驾照,但他可以试着开。
他不知道路,但他会找到安全的地方。
隔一段距离,他看不出麦秋宇胸脯的起伏。
为什么让他先走。
方才车开出去每一秒,都像在接受无形的绞刑。
这句话说出来,他就走不了了。
拜托,不要死。
陈麟声浑身都在痛,他走得摇摇晃晃。
越来越近。
只要再走几步。
只剩咫尺之遥,他被人从背后勒住,刀尖刺过腰腹,钻心疼痛。
“看来比起回家,你更喜欢被砍掉手和脚,”
雅各布声音虚弱,听起来更加冰冷。
陈麟声一言不发,他觉察到,雅各布拿刀的手并不稳。
父亲离世时,陈麟声尚且年幼,并没有学到多少擒拿技巧。
但十四岁后,他就已经开始学习打架,不管是港岛的混混,还是加拿大歧视亚裔的白人,他都打过,他都能赢。
因为他知道死亡的位置,知道死意味着什么。
他一边牢记着死亡,一边近乎自毁般无限逼近于死亡。
或许有一些瞬间,他真的想杀一些人,又真的想一死了之。
愿意死的人,是不会输的。
他甚至情愿死在这里的是自己,而不是麦秋宇。
他抢刀的瞬间,刀刃小半个割进手掌,太锋利,以至于血含在肉里,慢了几秒才流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