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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栈吃饭之时,公孙策特地点了一盘骨酥鱼,权当满足王朝马汉两个的好奇心。
可这客栈里的菜肴如何能与宫廷中精心所作的相比?真正的骨酥鱼在烹饪之际,香味能飘好几条街;成菜鱼形完好,吃起来骨酥刺烂、鱼肉鲜香,一条鱼你可以从头吞到尾,不必担心骨哽在喉也一点儿都不浪费,这才叫真正的原汁原味华夏一绝。
你瞧桌上的这条山寨鱼,看起来虽然色泽鲜亮似模似样,但只是在油锅里炸过后再淋上勾好的芡。
色和香都在了,味道差了不止一大截,还要仔细挑刺。
马汉尝了一口,皱眉摇头:阿翘做的糖醋鱼还好吃些。
王朝点头:老马,我难得同意一次你的说法。
马汉不解:先皇难道就爱吃这个?
包拯等人扶额,然后默默低头扒饭。
待其他人已吃了个半饱,连翘面前的碗里还盛着满满的饭,几乎没怎么动过。
她不知在出神想些什么,右手拿着筷子机械地夹住饭粒送进嘴里,每次两三粒。
记得她小时吃鱼从不会挑刺,爹爹总是变着法儿地做给她吃。
如用绢袋包住的黑鱼汤,还有这个
骨酥鱼。
她忆起自己曾经吃过。
连姑娘?展昭唤了她一声,顺手挑了一块最好的鱼脊肉放进连翘的碗里,那是鱼身上鲜嫩没刺的地方。
他记得她说过不爱挑刺来着。
多谢展大人。
连翘一惊,赶忙回过神来,这才起箸去夹菜大口大口地吞咽。
展昭微微点头,刚要低头扒饭时,只见面前凭空多了两个碗,碗的主人分别是王朝和马汉。
展兄弟,麻烦你帮咱哥俩也挑个鱼刺?王朝冲他一挤眼。
展昭瞥了他们两个一眼,将他们的鱼肉叉到自己碗中,慢悠悠地挑起了刺。
挑刺完毕,迅速把肉放进自己嘴里有滋有味地嚼着。
王朝和马汉气得只好死瞪他。
见色忘友!
两人含糊地咕哝。
跟随老夫这么久,还是这般
包拯无奈地向公孙策一叹,尽是长辈宠爱晚辈的口气。
公孙策了然,举起茶杯来与包拯一碰,仰头干了。
饭毕,包拯众人回到各自房间歇息着,连翘取了众人换下来的衣服在客栈院子里浆洗。
是夜,月明星稀、夜黑风高,正是某些特殊人物行动的好时机。
包拯正在房里宽衣准备安歇,忽然窗门被外头破开,有两个黑衣蒙面人跳进房中站定,拿刀一指包拯: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姓连的,把你从五味老人手中抢走的《膳食札记》交出来!
呯地一声,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包拯的房门被人踹开,冲进来的是只穿了一身白色里衣的展昭。
他迅速挡在包拯身前,把剑一举指向两刺客,喝道:何人竟敢放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