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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羊皮发灰,雪狐的绒毛更接近雪的颜色,有瞭它,往后即使程枭领兵打仗,易鸣鸢孤身一人的时候也能多一重保障。
等不及易鸣鸢走近,程枭上前两步,顷刻间缩短瞭二人之间的距离,举著皮子往她身上比瞭比,“我那还有两块小的,先裁瞭做身绒袄,这块当披风,好穿,又快。”
雪狐皮白皙细腻,即使不知道价值,易鸣鸢也能从程枭的语气中猜出它的珍贵,她心尖上难以抑制的发暖,“谢谢,我很喜欢。”
“喜欢,还有呢?”
程枭带著笑意把东西收瞭起来,目光在她周身转瞭一圈,“没有报答吗?”
易鸣鸢四下看看,最终把视线停在腰间的玉笛上,在程枭面前吹跟在耶达鲁面前吹感觉有些不一样,但这种微妙的区别她说不上来,隻知道现在有些紧张,她抽出玉笛:“我给你吹首歌吧,是我从小练的。”
这首歌是教她的乐师编的一首简单童谣,节奏缓慢婉转,千百次的练习下,所有音调她全都牢记于心。
一曲毕,程枭久久没有说话,易鸣鸢还当他嫌曲子不好听,摩挲著玉笛道:“要是觉得难听,我以后都不吹瞭。”
“不,不是,很好听,就像听过很多次一样。”
程枭回过神,充满希冀地看著她,“再吹给我听一遍。”
“你怎么可能听过,这是乐师特意教给我的,因为我那个时候连最普通的曲子都学不会。”
易鸣鸢笑瞭笑,这不是自谦,事实便是如此,不过世上的曲子总有节奏相近的,认错也是常有的事。
她垂下眼睫,重新吹奏。
程枭专注地看著易鸣鸢的侧颜,乐声将他带回那个恬静美好的午后,在他们相识的第二年,易鸣鸢年岁还很小,彼时还会因为吹不好一小拍而苦闷发愁,也会在完整吹出一段后欢呼雀跃。
后来她学会瞭端闺秀的架子,走路不摇不晃,做针织女红,给未婚夫婿绣手帕绣香囊,婚约落成的那一刻起,易府再未响起过偶尔走调的笛声。
程枭想,虽然大邺的京城内看上去歌舞升平,但根本上就是一个不让她做自己的魔窟。
那时他没资格将易鸣鸢带走,现在悔不当初,隻恨没看破广邑外面那张华丽的锦绣皮。
“还是很好听,是我听过最好的乐声。”
程枭率先打破瞭馀音后的寂静,他错过太多,失去太多,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松手瞭。
易鸣鸢没被如此夸过,不好意思的扣瞭扣手,“真的?”
“当然。”
他答得肯定。
“那我……下次再给你吹别的曲子。”
易鸣鸢被夸得有些难为情,颊畔微红犹如六月裡被打湿后湿漉漉的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