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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第一百四十六天,窗台的铃兰枯萎了,在公园替他做了个坟。
』
『失恋第一百四十七天,常去的咖啡馆倒了。
』
『失恋第一百四十八天……』
我快速浏览着,这些记事确实是千篇一律,但我多少可以读得出来,每一则记事背后,都隐藏着部落格主人深沉的寂寞与哀伤。
虽说是生活中的锁事,作者纪录的却不脱那几个意象:遗失、消灭、抛弃、衰老、死亡……大柢是这一类的资讯。
我大概可以理解部落格主人的想法,但这种记事法说透了也就平凡无奇,我在大学里修的文学展演和剖析,教得都比这个深。
我还是不懂q为何如此兴致昂然。
「你不觉得奇怪吗?」q先生持续着他的提问,我谨慎地看着他。
「哪里奇怪?」
「从失恋那一篇开始,到现在已经一百四十几天了。
」
q先生搔着额发,在床边坐了下来。
其实平心而论,q的外表倒真算得上是个优质帅哥,如果我喜欢的是男人的话,搞不好会跟他日久生情也说不一定。
「一百四十几天就一百四十几天,有什么好奇怪的?」我问。
「就是这点奇怪啊!
就算是罐装可乐,保存期限也只有一百五十天。
」
「我不认为这件事和罐装可乐的保存期限有逻辑上的关联性。
」
「我的意思是,这时间实在是太长了。
」
q叹了口气,用手揉了揉太阳穴。
我感觉这个疑惑一定困扰了他很多天,因为他眼楮下都是黑眼圈。
「不过就是失恋而已不是吗?照理说,像他这样理性到可以把交往的经过逐条纪录的人,应该一礼拜就想开了,持续这么久,还处在失恋的情绪里,这一点道理也没有。
」
我怔了怔。
「这很难说,每个人失恋的复苏期不同。
」这倒是经验谈。
「但是一百四十几天也不合理啊,这么长的时间,都可以环游世界一圈了,美少女梦工厂五的女儿也可以养上十个了。
」
q又捂住了脸。
「不合理,这完全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