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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婉气道:“好啊,你们逼着我嫁给他,这会儿竟然又嫌弃起他来了,既然他不好,还让我嫁什么?”
郑子恒忙说道:“姐,我和二姐哪有说魏王不好了?我小的时候父亲还说呢,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我们郑家是不富裕,但是姐姐已经赚了不少钱了,足够我生活的,再说我现在已经长大了,完全能够料理自己的生活,姐姐你们尽管出嫁,根本不用担心我,免得姐姐们到时候被人说嘴。”
郑婉真是又气又笑,气得是这孩子明明年纪不大还装大人,笑得是小小年纪就这么有骨气,郑婉想了想说道:“你既然知道会有人说嘴,那你有没有想过,姐姐将来若是做了魏王妃,穿金戴银,锦衣玉食,而她的弟弟却住在陋室,每日吃糠咽菜,你说别人会怎么说我这个姐姐?”
郑子恒挠了挠头“这个好办,我去买一个书童回来侍候就没关系了,再说咱们这房子已经收拾的很好了,不能说是陋室。
官家还有几门子穷亲戚呢,谁会笑话咱们?”
郑婉好说歹说,郑子恒和郑秀都不同意搬走,倒是赵光美给郑子恒安排的梧桐书院,这小子倒是同意去了,答应跟赵夫子告别之后便去。
弟弟妹妹都不愿意走,郑婉觉得她自己搬去也没有意思,便只把那些鸟儿搬了去,她自己还跟弟妹住在一起,不过第二天郑婉倒是真的找到了人牙子,买了四个下人,其中三个小丫鬟,姐弟三个一人一个,郑婉挑的丫鬟都是相貌一般的,另一个十一岁的书童,也是留给郑子恒用,毕竟若是只有一个书童侍候,郑婉怕郑子恒的起居饮食成问题。
因为这几个丫鬟和书童都是经过调教的,所以用起来倒也顺手,郑秀最高兴了,她的陪嫁又多了一个小丫鬟,她兴高采烈的给几个人重新起了名字,分别叫燕草、碧丝和绿枝,郑婉看见郑秀低头想那书童的名字,忍不住笑道:“不如叫秦桑好了,男孩子叫这个名字不错。”
“好,‘秦桑低绿枝!
’正好把他们俩都给弟弟用,燕草给姐姐,碧丝我留着用。”
郑秀这几个名字都取自李白的诗《春思》,“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
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
郑秀说完这话,看见姐姐脸上还带着促狭的笑,便问道:“怎么了姐姐?有什么不对吗?”
郑婉笑道:“没有什么不对,我只是觉得你前几天还看见小五哥了,怎么这几天就想了呢!”
郑秀顿时脸就红了,她倒是忘了这是一首描写思妇的诗了,“姐姐!”
她跺了跺脚,知道又被姐姐调侃了,反正也说不过她,便赶紧躲到了房间里,几个小丫鬟因为不识字,倒也不明白两位小娘子说的是什么。
郑婉解决了后顾之忧,便天天往赵光美的别院跑,开始训练那些动物,赵光美的人脉广,宠物店里买进了各种小动物,甚至包括赵光美的那只青犴犬、还有赵承昊的那只藏獒都在,这两只狗整天围在郑婉的身边,它们原先的主人却都被抛到了一边。
郑婉自豪的同时,不忘了给它们找伴侣,也好繁衍后代,赵承昊那里,总要还给他一只藏獒才好。
至于她成亲的事儿,郑婉倒是从来不过问,一来她不怎么懂这时候的规矩,二来既然官家说了有他给准备嫁妆,郑婉就干脆做起甩手掌柜,她不在意自己的嫁妆,倒是不时地看见好玩、好看、实用的东西买回去送给郑秀装箱。
转眼就到了郑秀出嫁的日子,远在荥阳的亲叔叔和婶婶赶在郑秀成亲的头一天赶过来了,郑家三姐弟虽然对这两位长辈都不怎么待见,但是这样喜庆的日子自然也不好说什么,况且人家可是带着厚礼来的。
郑婉暗地里埋怨赵光美竟然不告诉自己一声就给荥阳方面送信了,转念一想,也许是赵光美怕他们成亲的时候娘家人太少,这是让荥阳郑氏家族来给她撑腰来了!
荥阳郑家是有着几百年承传的大家族,有了那个大家族做后盾,即便郑婉是个孤儿,也不会有人嘲笑……
郑婉不由暗叹,这古代就是宗族思想就是严重,自己虽然可以借助宗族的势力,可是到时候也要为宗族尽义务的……郑余浩的妻子郑王氏倒也没白来,她当晚临睡前给郑秀讲了新婚夜应该怎么侍候丈夫,听得郑秀面红耳赤。
郑余浩夫妇其实对郑秀即将嫁给一个屠户很是恼火,觉得丢了自家的脸面,不过当他们知道这事儿是经过郑婉同意的之后,二人就谁都不言语了,不满归不满,不过他们已经从郑氏的族长口中得知——郑婉就是未来的魏王妃,所以二人对这个只见过两次面的侄女那是小心翼翼,倒也没敢拿出长辈的架子摆什么谱。
郑余浩夫妇知道,若不是因为郑婉,像他们这样郑家的偏支,根本就不会被郑氏族长看在眼里。
郑秀的婚事儿办的很顺利,也很风光,住在李家庄的奶娘李妈参加婚礼了,她看见郑秀打扮的漂漂亮亮上了花轿,便开始抹眼泪,嘴里念叨着“老爷夫人若是地下有知,不知道多高兴呢……”
郑家在福惠酒楼摆了几桌酒席,因为有不少官员虽然郑家兄妹不认识,但是他们知道郑家是魏王的岳家,都纷纷前来道喜,幸好有魏王在,还有郑婉的叔叔郑余浩,有他们负责招待,倒也没有失了礼数,郑婉正和婶婶郑王氏忙着招呼几位女眷,其中就有呼延丽娘,二人正低声说了几句悄悄话,就见檀云一阵风似地来到了郑婉的跟前,她低声在郑婉的耳边说道:“小娘子,官家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