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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呀,真害怕,被叫去问话时直打摆子。
幸好,他平时见了人也哆嗦,再者,看见大檐帽就打软的老百姓绝不止他一个,所以只走个过场就被放回来,是不是以后都没事了?
不!
这本书告诉他,平均每个嫌疑人都要受审两到四次,一个案子才能完结。
这么说,危险的在后头?
读过这部宝典,确实长了不少见识。
然而,虽然吐露了这么多真理,但一本书毕竟是一本书,总觉得单薄,就好像大冬天只穿件单褂怎么都冷。
这前因后果的,中间似乎有点什么隐讳的道道儿,但云里雾里稀里糊涂,总也闹不清楚。
也许,该多看几本同类型的,再增广点阅历,武装武装思想。
他是看着红色经典《地道战》长大的,至少知道打仗打输了要读毛选;现在杀了人了,看看侦探小说吧——这种教你怎么杀人越货的东西叫“侦探小说”
,作者在后记里告诉他的。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他找到了图书大厦——他跟一切能满足自己又不必花钱的地方有缘分,坐在侦探小说专柜的过道里,埋起头来。
如果必须买回家,他可能还会犹豫;现在只要顶住白眼费用全免,犹豫都不必犹豫了。
看白书的感觉,很大程度上抚慰了他惊恐的心。
他实在不是做学问的材料,若不是性命攸关,那些黑色的方块字,他一个也看不进去。
而今为了捍卫生存权,只好硬起头皮自我折磨。
可是,看得越多,他心里越二乎,越不知道该不该信这些。
如果说这都是胡编的,那看多少,也蒙不过警察吧;如果说是真的,那就更坏菜了。
因为书里的凶手们不管用了怎样高段的技巧,聪明到何种程度,最后都会被抓住。
麻烦了这个……
不管怎么样,他最终还是得依照学来的套路应付这件事,否则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想。
毕竟,他这一辈子,志向从来没大到想跟警察杠上。
每从故事中读到一个要素,便拎出来想想自己:
时间——凶案最好发生在一个你不在现场的时间。
那个时候,自己确实不该在现场。
那天是周末,不上班;自己工作了几十年,从没加过一天班,恐怕他承认当时在所里都没人会信。
这么想来,讯问时闭着眼睛回答的“我在家呆着,睡觉”
,难道还很精妙?书里说了,最好的伪证并不是悉心编织的谎言,而是对符合人性、符合个性、符合既定模式的惯例的简单描述。
这不就是在说自己吗?当然,他并不是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才做出这件聪明事,看见警察时他还不知道这些。
实在是因为,他生活中的地点,只有单位和家;既然不能说单位,只好说在家;而除了呆着和睡觉外,他也想不出还有第三件事情做。
地点——尸体最好陈列在一个跟你没关系的地点。
那间休息室,很难说和老鼠保姆们没有关系吧?相反,那倒是个靳连城应该不会去的地方。